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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和声明 / 拒不认罪、拒穿囚衣,许正清被取消接见权 2006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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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认罪、拒穿囚衣,许正清被取消接见权

2006年07月05日

中国人权从国内知情人士处获知,上海拆迁上访者许正清,因拒不认罪、拒穿囚衣而被上海狱方剥夺了会见家属权。

许正清于去年10月17日被上海普陀区法院以“寻舋滋事罪”判刑3年,自今年2月被移送到上海市提篮桥监狱服刑后,许正清的父母至今已有大约5个月没有见到自己的儿子,他们曾多次去监狱、警署以及信访办等部门询问原因,但没有获得任何答复。最近,两位老人再次去提篮桥监狱,被监狱上访科杨姓官员告知:“许正清在监狱里态度不端正,至今不肯认罪,抗拒穿囚衣,所以取消了他的接见权 !”

此前,许正清的父母曾问狱方许正清是否被关了禁闭时,狱方对此否认;在问及是否能与儿子通信时,被告知“可以”。但许正清的父母至今没有收到过儿子的一封回信。

另据内部消息人士说,由于去年12月许正清通过中国人权发表了七点“狱中声明”,表明“我无罪,我冤枉,我的真正‘罪行’是‘悼念赵紫阳罪’”,所以,上级对许案做出指示:谁也不能见许正清。消息人士认为,正是这一原因,导致许正清家人一直被拒绝对他的探视。

另据消息人士说,许正清曾在他的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后、与代理律师见面时表示,到监狱后他将拒绝穿囚服,因为他没罪!他是被上海公安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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