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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和声明 / 黑社会式暴力必须立即停止 2007年10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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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式暴力必须立即停止

2007年10月01日

中国人权对北京律师李和平于中国国庆节前夕,遭黑社会式暴力绑架并殴打事件表示强烈谴责。

据北京执业律师李和平的公开声明,他于2007年9月29日下午至9月30日凌晨,被不明身份者蒙头绑架至北京郊外进行殴打,并遭高压电棍电击至遍体鳞伤后,丢弃到郊外。李和平律师承办的案件材料、律师执照等私人物品不翼而飞,计算机也被重新格式化。行凶暴徒威胁李律师不得在北京从事律师业务,必须带全家滚出北京。

中国人权执行主任谭竞嫦说:“正当奥运会前国际社会更加关注中国之际,这一攻击律师事件的发生尤其令人不能容忍。我们必须对中国政府保护律师人身安全和执业权利的意愿和能力提出质疑,而这种意愿和能力恰恰是法制社会的必备要素之一。”
我们必须对中国政府保护律师人身安全和执业权利的意愿和能力提出质疑,而这种意愿和能力恰恰是法制社会的必备要素之一。
中国人权执行主任谭竞嫦


中国的律师面临著包括程序障碍、接触客户受限和越来越多的人身攻击。国际法和中国法律都禁止酷刑,并保障言论自由。中国人权敦促中国政府根据联合国反酷刑公约规定的义务,彻底调查李和平受攻击案,并将这一攻击事件的责任者绳之以法。联合国反酷刑公约委员会将于2008年11月审议各国对这一公约的履行情况。

李和平律师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法学硕士,现为北京市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他曾经为“新青年协会”杨子立等4人、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发起人谭凯、家庭教会负责人、法轮功修炼者和被强迫拆迁人士辩护。2005年1月,李律师还代表被监禁的律师高志晟在北京市司法局的听证会上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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