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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和声明 / 郭飞雄妻子委托中国人权发表其丈夫不予上诉声明 200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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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飞雄妻子委托中国人权发表其丈夫不予上诉声明

2007年11月27日

11月26日,大陆维权人士郭飞雄的妻子张青委托中国人权发表一份声明(全文附后),解释了她的丈夫郭飞雄为何决定对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对其重判5年不予上诉的原因;同时披露了郭飞雄被关押一年零两个月期间的艰难处境,指控了警方刑讯逼供的残暴行为。在声明中,郭飞雄还宣示了他准备应对更恶劣环境的抗争计划,表达了他对讨还公道持有的坚定信念,发出要求中国政府推行政治改革和释放所有政治犯的严正要求。

郭飞雄曾为许多维权案例提供法律援助,他于2006年9月14日被警方拘留。经过一年多的拖延,其中他被多次转移,其案子被退回补充侦查,最终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于2007年11月14日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罚金4万元人民币。




郭飞雄不上诉,他在监狱中的呼吁
张青
2007年11月26日


2007年11月14日,郭飞雄案在广州天河区法院宣判——有期徒刑五年,罚四万元。法官梁皓在宣读完判决后,问郭飞雄:“你对判决有什么意见?郭飞雄用极其平稳冷静的声音不徐不缓地说:“我只说一句话:你们是在以一种曲折的方式为中国的自由民主事业做广告宣传,你们和我都在中国的自由民主事业中扮演著一个历史角色。我感到很荣幸。”法官又问他:你上不上诉?他说:\"我要跟律师商量以后,再决定上不上诉。

2007年11月22日晚,郭飞雄的辩护律师莫少平、胡啸从北京来到广州,11月23日早上莫少平、胡啸、我、我的六岁的儿子天策一行四人前往广州市第三看守所,律师在看守所前台办理律师会见手续时,前台的女警官说她要打电话请示才可以办会见手续。她在打完电话后,等了半小时才得到会见的许可。律师莫少平、胡啸进去看守所会见。我和儿子留在外面等待。

会见时间大约一个半小时,律师出来之后我问律师情况得知:郭飞雄决定不上诉。他说不上诉的决定他是认真考虑后做出的。他不上诉并不表示他认可一审判决,他说:关于政府对他的指控和审判,他在7月9日开庭审判上时,在法庭上的最后陈述里说得很清楚,他是无罪的!无在这里我把他在法庭上的自我辩护的最后一段再展示出来——我是无罪的!无论是面对永恒的历史还是面对现行的法律,都没有充足的物证、恰当的法条可将我入罪。用“以权代法”形式下鉴定,或者用刑讯逼供、高压电电击人体核心形式获取口供,并以口供论罪把我拉上这个法庭,以及判以重刑,都不是一种尊重法治的光彩行为。

他不上诉的理由是:

第一:他在看守所这一年两个月的时间里,一直是处于阴暗关押状态,没有见阳光,律师问他,放风的时候不能见阳光吗?郭飞雄说:连放风的时候也不能见阳光,他所处的地方放风也见不到阳光。长期不见阳光对他的身体摧残很大,他说他的视力越来越模糊,身上的皮肤也因为长期不见阳光而生出一些白色斑点。他说:看守所是个临时关押地方,他认为下到监狱比较稳定,生活会有规律一些。起码能见到阳光。他还说他在里面看不到电视,看不到报纸,连中共十七大开过了,他也不知道。还是律师告诉他十七都得情况。据我打听,看守所里的其它人是可以看电视、看报纸的。看来警方是专门针对他这么办的。他说他自9月就没有收到家人的信件,他在10月分寄出的信,我也没收到,警方侵犯了他的通信的权利。对他将来的处境,作为妻子,我很忧虑。同时我认为他不上诉,尽早离开看守所是明智的。我希望社会各界能持续关注郭飞雄在监狱中的情况。

第二:政治迫害案件,上诉没有希望,不可能有改变。他说,如果面对历史、面对中国人民、面对真相、面对将来的司法独立,我还有其它方式去申诉。他建议朋友,律师共同拟定一个申诉,给未来留一份见证。他决定不上诉,希望用一个快速的使这件事情进入到结束状态、稳定状态。

关于申诉书,他说他希望家人、朋友、律师能帮他准备。2月12日看守所的提押登记上提押人,和法庭上,控方在法庭上提供的伪证的讯问笔录上的讯问人不一致。还有当天的讯问录像,能证明刑讯逼供。他说,2月13日早晨,他在无法忍受电击生殖器的刑讯逼供后自杀未遂,也有录像为证。他说,看守所的正直的警察会留存录像的,这些都可以证明控方在法庭上出具伪证。

他说,警方给了他五六条威胁,其中就有不让我儿子上学,女儿升不了初中。也包括要把我转押到到沈阳用酷刑,现在,儿子失学,送我去沈阳是他们兑现的威胁。他们还威胁我,去了劳改场,也要打我,找人收拾我,抢我的书,我想我去了监狱,也会很难,不会好过的。我今天提前说以下警方的威胁,如果警方真的继续迫害我,我将做好长期绝食的打算——比如,警方要是扣押我的五六十本日记不给的话,我就开始绝食抗议,我会分两次绝食,第一次100天。第二次150天,直到奥运会结束。他说,如果扣押他的日记本,或迫害他,他就绝食。如果不许家人见他,没有他的书信来,那么可能他的绝食已经开始了。

郭飞雄在监狱中呼吁:

第一:要求中国政府保障政治犯、良心犯、基督教、以及其它宗教信仰者的读书、学习的权利,改善他们在监狱中的条件。

第二:要求中国政府在奥运前,释放政治犯、良心犯、基督教、以及其它宗教信仰者。

第三:呼吁中国政府允许历年来流亡海外的人士回到大陆与亲人团聚,看奥运。

第四:要求中国政府立即启动有序的政治体制改革,包括民主选举、出版自由。

他呼吁中国政府通过上述形式初步实现中国人民的尊严及权利。以文明和谐的面貌迎接奥运——这个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大联欢的历史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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