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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和声明 / 对袁伟静的任意骚扰必须停止 2008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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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袁伟静的任意骚扰必须停止

2008年05月14日

中国人权对中国当局继续滥用法律迫害袁伟静深表关注。袁伟静是被监禁的盲人活跃人士、“赤脚律师”陈光诚的妻子。

5月14日,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对袁伟静控告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行政诉讼案作出裁决,维持边检总站的行政复议决定。袁伟静不服此决定,准备提起上诉。北京边防检查站于2007年8月阻止袁伟静代表丈夫出国前往菲律宾领奖,并扣留了她的护照。

2008年5月5日,朝阳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袁伟静的诉讼案,原告袁伟静因被当地政府监控人员强行控制未能出席庭审。消息来源说,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理由是此案涉及的两项证据,即袁伟静是犯罪嫌疑人和其护照已被宣布作废,均为“国家秘密”。

中国人权执行主任谭竞嫦指出:“将法律政治化,尤其是运用模糊和宽泛的保密法,把它作为打击活跃人士和他们亲属的根据,这是绝对无法令人接受的。”谭竞嫦接著说:“特别是在奥运召开前夕,全世界都在注视著中国,当局必须停止对袁伟静的骚扰,并对责任人进行调查。”

谭竞嫦强调:“当局不能仅仅给袁伟静贴上毫无根据的‘犯罪嫌疑人’的标签,就剥夺她应享有的受到《世界人权宣言》等国际人权法保护的自由出入自己国家的权利。”

2007年8月24日,北京边防检查站以“有关单位通知宣布护照作废”为由,扣留袁伟静护照,并阻止其出国前往菲律宾领取授予其丈夫的“麦格赛赛奖”。同年9月,袁伟静委托律师向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边检总站随后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扣留护照的决定。袁伟静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遂对边检总站提出行政诉讼。

袁伟静的丈夫陈光诚于2007年初被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4年3个月有期徒刑。自2006年陈光诚被拘留以来,当局一直对袁伟静进行骚扰。当局雇佣的10多名男性看守对她严密监视,不准其出家门一步。为此,8个月来她无法前往监狱探视丈夫,不准看望住在母亲家的儿子,甚至连看医生都被阻拦。据报道,2007年她被阻出国前往菲律宾时还遭殴打,她本人是被当局押回山东家中的。




欲了解更多有关袁伟静和陈光诚的消息,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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