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plified Chinese English 关于中国人权 工作和实习 联系我们 Search
Go
Home
您能做点什么
我们的工作
目前工作重点
合乎道德的全球化
科技与人权
法律改革
维权人士
新闻报导
新闻发布和声明
行动简报
媒体中的中国人权
新闻简讯
动向报告
出版刊物
《华夏电子报》周刊
《人与人权》月刊
《人权论坛》季刊
研究报告及专题文章
言论与社论
出版目录
"六四" 屠杀
"六四"档案网站
网上献花,支持"天安门母亲"
多媒体资源
人权资料中心
中国人权资料
中国的法律和国际义务
人权教育
 
 
新闻发布和声明 / “组织的决定”令姚立法失踪 2008年11月04日
打印 您能做的
 
     
“组织的决定”令姚立法失踪

2008年11月04日

中国人权获悉,湖北省致力推动基层选举的维权人士、潜江市实验小学职工姚立法自10月31日至今一直失去与外界的联系。他失踪的时间,正值当地即将举行基层选举之时。

10月31日中午,姚立法离开家去学校上班后,即同外界失去联系。其妻冯玲于当晚接到姚立法发来的只有“保重”两字的手机短信。冯玲多次回拨姚手机,但无人接听。

11月1日,潜江市实验小学教导处主任陈镇富打电话告诉冯玲:“姚立法外出学习去了,你不要担心”,但拒绝冯玲提出与丈夫直接通话的要求。此后,冯玲多次拨打该校校长电话,但当校长听到冯玲声音便即刻挂断冯玲的查询电话。当中国人权致电该校查询姚立法下落时,教导处主任陈镇富表示:“让姚立法去学习是组织的决定!”

中国人权执行主任谭竞嫦说:“对姚立法的绑架行为,清楚地表明了地方当局可以随心所欲地采取任何手段阻止人们向政府表达意愿。中国人权呼吁当局尊重受到中国《宪法》保护的公民选举权,立即无条件地释放姚立法。”

10月12日,姚立法“失踪”前两个多星期,潜江市政府为阻止他出席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等机构主办的“选举法修改与中国法制建设”会议,安排20多人对他进行24小时监控,不准其离开家。

湖北省潜江市将于11月12日进行基层选举。姚立法积极为当地公民提供法律咨询,揭露当地政府操纵选举的违法事实,引起当局不满。姚立法曾于中共“十七大”和奥运会期间被当局软禁。

11月3日,姚立法的儿子姚遥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书面申请潜江市政府公开其父亲“失踪”的有关信息。

姚立法从1987年开始以普通公民身份自荐竞选潜江市人大代表职务,于1999年当选为潜江市第四届人大代表,为最早一批自荐竞选成功的人大代表。在任市人大代表的5年中,他积极维护基层群众利益,提出许多对政府的建议和批评。多年来,姚立法一直致力帮助农民合法选举基层代表,成为中国推动基层公民选举的代表人物。




欲知更多有关姚立法的消息,请看:



欲了解更多情况,请联系
Charlie McAteer (纽约):

+1 212-239-4495
charlie.mcateer@hrichina.org
欲了解更多情况,请联系
Kenneth Lim (香港):

+852 2710 8021
kenneth.lim@hrichina.org




     
 
 


Top

 
 



©2005 中国人权    |    保护隐私
中国人权网站目前正在更新升级, 不久将以更新的版面、更丰富的内容和更快捷的网速,为一切关心中国人权状况的读者提供服务。在此期间一切不便之处,敬请原谅。 谢谢您的到访。中国人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