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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和声明 / 新闻稿 / 赵常青被以颠覆罪判刑五年 2003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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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常青被以颠覆罪判刑五年

2003年08月04日

中国人权新闻稿


著名异议人士赵常青被以颠覆罪判刑五年,这是中国政府一起新的政治迫害并且程序多处违法。

据知情人士报告中国人权并经核实,八月四日上午九点多钟,陕西著名异议人士赵常青被西安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此一判决是在拘押赵常青的西安看守所宣布的,事前甚至没有通知律师,直到赵常青的律师得知消息进行询问,法院才告知律师明天上午去拿判决书。

赵常青是去年十一月四日被国家安全局秘密逮捕的,秘密关押将近两个月的十二月二十七日才转为正式逮捕,今年六月二十五日起诉,七月十日进行了秘密审理。中国政府逮捕赵常青的原因,是在去年中共十六大即将召开之际,赵常青在全国发起并联系了十七省市的一百九十二名异议人士,共同签署了“致中共十六大公开信”,是二十一世纪以来中国异议人士最大和最受关注的政治声音。在这封由赵常青起草,许多人参与讨论通过的公开信中,他们善意地提出六项政治要求,主要是:1、重评1989年的民主运动和抚恤难属受害者;2、允许政治流亡者回国;3、恢复赵紫阳作为公民的应有自由;4、释放良心犯保障人权;5、推动人大批准早已签署的国际人权公约,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国内法律;6、从县市一级公开民主选举,逐步过渡到全民选举最高公职。然而如此善意温和的政治要求,中国政府也不允许,在公开信尚未公开之前就秘密逮捕了赵常青,并陆续在全国各地逮捕公开信的积极参与者,如四川欧阳懿、上海桑坚城、戴学忠、辽宁姜力钧、北京何德普等人,这些人目前仍在关押中,而且都已遭到起诉。

赵常青现年三十六岁,毕业于陕西省师范大学历史系。因参加1989年民主运动,赵常青“六四”后被捕并关押半年多。1997年赵常青得到数十名选民联名推荐,成为当地人大代表候选人。但由于赵常青揭发当地选举公然违法,被以危害国家安全罪逮捕并判刑三年。赵常青出狱后丢失了教师工作,但仍致力于追求人权民主,多次筹组发起全国性的反对派的呼吁活动。

中国人权强烈抗议和谴责中国政府对赵常青的判刑。将赵常青判处五年重刑说明中国政府何其专制蛮横,连公民善意的政治愿望也不允许公开发表。而对公开发表的公开信采取秘密审判,则是中国政府假国家秘密之名化公开为秘密,以利肆无忌惮的政治镇压和威慑。赵常青被抓捕到审判的过程中,大量充斥著违反程序法的事实,例如非法秘密抓捕、没有搜查证和证人的查抄、不依法律规定通知亲属、超越法律期限的关押、对社会性的公开行为进行秘密审判,等等。即使只从程序法看待此案件,也是完全违背程序公正的,这样的审判当然无效。中国人权要求中国政府立即释放赵常青,以及其它签署公开信的被捕者。


中国人权主席(President) 刘青(Liu Qing)
中国人权发布的报告、声明、新闻和其它正式文件,统一由中国人权纽约总部发布。上述文件经由下列二人中任何一人签名有效:刘青(主席)、Sharon Hom(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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