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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和声明 / 陈光诚案重审:辩方证人遭绑架拘禁未能出庭,检方证人指称被逼供初审作伪证 2006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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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诚案重审:辩方证人遭绑架拘禁未能出庭,检方证人指称被逼供初审作伪证

2006年11月27日

中国人权获悉,被发回重审的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案,经山东沂南法院推迟庭审后,今日开庭。但是辩方证人无法到庭,开庭前律师受到阻拦无法取证;检方证人庭上指称因遭刑讯逼供在一审时作伪证。中国人权对此案的司法公正性表示强烈关注。

中国人权从国内获知,对山东著名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案的重审,从27日上午8时30分一直进行到下午6时10分左右。多位合法证人均因在开庭前一天遭沂南当局抓捕、绑架和非法拘禁而不能出庭作证;陈光诚的律师的取证工作也遭非法阻止。只有陈光诚的母亲和妻子出庭作证。

陈光和 - 消息来源说,开庭前得到沂南法院出庭作证通知书,于26日突然被抓捕。滕彪律师和陈光诚的大哥陈光福在酒店门口目睹了前来会见律师的陈光和被七八名便衣绑架的经过。目前下落不明。

陈光东 - 得到法院出庭作证通知书、被公安监控在家不准外出。

陈光余 - 得到法院出庭作证通知书、被公安监控在家不准外出。

陈更江 - 26日中午突遭沂南公安局刑侦队在未履行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抓 走。目前下落不明。

消息来源说,在庭审中,辩方律师李方平对检方证人营后村党支书的证言与询问笔录明显矛盾进行质询,但被法官制止。李律师坚持质询,一度被法官赶出法庭,法官在休庭商议后才又将李方平律师请进来。李劲松律师在法庭上指出证人被沂南当局绑架、抓捕和拘禁不能出庭作证、律师也不能正常取证时,被法官制止,他一度退出法庭表示抗议,法官休庭商议后请李劲松律师再次到庭。陈光诚本人在庭审中为自己做了近一个小时的辩护。

检方证人陈光军意外地做出了对检方不利的证言:当初他被警方刑讯逼供,用铁链绑在椅子上,三天三夜不让睡觉,只给吃了三个小馍,他因患有腰椎盘突出,实在无法忍受这样的痛苦,在第一次审理时只能违心地按警方安排的意思作证。

陈光诚的妻子袁伟静指出,当局之所以要用绑架、抓捕和监控证人的方式阻止其出庭作证,是因为这几个做过伪证的证人均曾遭刑讯逼供;如果他们当中任何一人说出逼供实情,当局就很难再定陈光诚的罪了。袁伟静表示:“这种局面如果不改变,就无法保障陈光诚案的重审会有公正的结论。”

另据消息来源说,陈光诚的三位辩护律师李劲松、李方平滕彪, 26日到东师古村准备向证人取证时,被二三十名便衣阻挡在村外近六个小时,其间他们向有关单位求助并打110报警电话近二十次,却没有任何执法人员出来制止这种违法行为。

现年35岁的陈光诚自幼失明,是一位自学成才的维权工作者。他帮助当地农民状告临沂市当局使用暴力手段强迫堕胎绝育。为此,他被抓捕、殴打,并于今年3月11日被拘留。5月1日,陈光诚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2006年全世界最具影响的100人”之一。当局对陈光诚的拘留持续了5个多月,直到8月24日,沂南县法院开庭审理陈光诚案,而陈光诚的律师却在庭审前一天因被指控“偷窃钱包”遭拘留而无法出庭辩护。最后陈光诚被以 “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和“故意破坏财产罪”判处4年3个月徒刑。10月30日,临沂市中级法院推翻了这一判决,将陈光诚案发回县法院要求重审。沂南县法院原定于11月20日开庭,后推迟至11月27日。

中国人权严正谴责山东沂南地方当局非法干涉证人出庭作证。中国人权执行主任谭竞嫦指出:“刑讯逼供证人、绑架证人、阻止律师会见证人及阻止证人出庭,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国际法,同时也违反了国内有关确保被告应得到由独立的法庭进行公正审判的权利的法律”。另外,中国的刑事诉讼法第49条明确指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中国人权敦促沂南政府采取措施保护所有证人的安全,并确保他们能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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