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收到贵州一矿主刘建发的举报信,该信反映了中国基层政府官员在私营煤矿管理上的滥权与腐败,揭示了中国矿难频频的根源。
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大河镇向阳村农民刘建发称,他家於1992年自筹资金20多万元,开办了一口煤井“湾子煤矿”,1994年初步投产。1995年,刘建发获发桐梓县煤矿局的合法开采证(黔矿采证桐煤字第95第291号)。刘建发继续为煤矿投入资金。1999年,刘建发再投入资金70万元加强安全设备。由於他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整改,经省、市、县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被认可为符合年产3万吨以上要求的煤矿。
从2000年9月起,刘建发的煤矿经济效益扩大,引来众多乡、县官员找上门要煤矿的干股。他们说,可以保证刘建发今后办证、开采一帆风顺。这样的“千手观音”包括大河镇党委书记李合书、分管企业的副镇长严谢峰,以及县煤管局局长王吉富、副局长黄启黔等人。由於要干股的领导实在太多,刘建发无法满足他们的要求。为此,桐梓县煤管局局长王吉富竟然将贵州省煤炭厅核准给刘建发的《采矿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扣发至今。
2002年4月-5月期间,由县委书记陈治刚出面,多次拍卖刘建发的煤井,未果。2003年1月17日,大河镇派出所指导员谭学忠、干警刘安侠来到刘建发家,要刘建发的妻子令狐凤交出矿界图。在遭到拒绝后,派出所警察把令狐凤捆绑后搜查了他们家。2003年6月26日,县委书记陈治刚带领重庆私营公司老板段昌俊来到刘建发的矿井,对段昌俊说:“根据县委和县政府规划,由你打井开采,刘建发已没有资格开采了,地面虽然是刘建发用承包地互换的,但地下3尺就属於国家资源,我陈治刚是县委书记,在我领导的地盘上,我说了算数。”就这样,在桐梓县委书记陈治刚的强行干涉下,段昌俊在刘建发的煤井上端处打井,强行把刘建发的煤井的煤源截断,使其投资210多万元的合法煤井无法开采。刘建发一家为此负债几十万元,妻儿无法在家乡立足,只能於2003年走上了含冤上访北京之路。
刘建发赴京上访三年多,无人过问他的冤情,而他家乡镇政府却派人威胁要强行拍卖他的家产。今年11月初,刘建发在北京被警察抓往收容上访人员的马家楼。警方通知贵州驻京办前来领人,即将上任副县长的张×和镇人大主任王兴江等三人把他从马家楼接出来,王兴江说:“我们是县里派来的,张副县长说如果你们不回去,就把你抓回去判你15年”。
中国人权注意到,近年来中国的煤矿事故频频发生,矿难死亡人数也远远超过世界平均水平。仅据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王显政提供的数据,从2001年到2004年10月底,中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煤矿事故188起,平均7.4天一起;而中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约8000人,约占世界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的近80%。从刘建发的举报信可清晰地看出,中国屡屡发生的矿难,与基层官员只拿钱、不管事有关。
中国人权敦促中国政府对地方滥权的官员进行全面调查。这些腐败官员导致全国范围内煤矿管理混乱、威胁矿工生命的矿难事故频仍。中国人权同时敦促中国政府充分重视刘建发案并进行认真调查,这不仅因为他被地方官员滥权造成的财产损失必须得到赔偿,而且因为确保现有管理体制下的煤矿安全是中国法律所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