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navigation

付先财向最高检察长致公开信 质疑秭归当局的司法公正性

2006年12月18日

中国人权受被袭致残的三峡移民付先财委托,发表他致最高检察院检察长的公开信
(全文附后)。付先财在公开信中质疑湖北地方司法当局对他被袭案一再拖延、不予立案
的司法公正性,并呼吁国际社会和媒体对该事件予以关注。

付先财在公开信中,回顾了他因移民补偿款被地方政府克扣而上访、从而遭到地方当局种种压制和迫害,以及自2005年以来,他和家人遭到黑社会性质的十数次恐吓和报复,不止一次地向公安机关报案,却未获任何有效保护的事实。今年6月8日,付先财在被秭归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王先奎约谈后,离开县公安局约十多分钟时遭不明身份暴徒袭击,后送医抢救被诊断为:颈椎骨折,腰部以下失去知觉,造成终身瘫痪。

付先财被袭致残案,引起国际社会强烈反响。中国人权等国际人权组织、国际媒体和德国社会高度关注此案的司法进展。今年6月15日,中国政府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正在调查此案,伤者也将得到必要的医疗护理。” 现在,付先财被袭事件发生已半年有余,他仍躺在病床上,只能靠轮椅代步。他的身体和精神均遭受到极大摧残;他每天都期盼着司法部门能早日将真凶缉拿归案。但是,面对国际社会的关注和中国政府的承诺,湖北省秭归县司法机关却完全无视他被袭致残的残酷事实,也无视他提出的涉案公安人员必须依法回避此案的要求,竟然任由涉嫌参与恐吓骚扰付先财的秭归县公安局擅自做出“付先财系自己摔伤的,因而不构成刑事案件”的结论,对导致如此严重后果的遭袭事件不予立案,甚至相关警员进而威胁付先财不得进行申诉。

中国人权认为,湖北省秭归司法当局对付先财被袭案有依法调查侦破的责任,同时也应依法对付先财提出的秭归公安局法人和相关警员应回避的要求作出书面答复。中国人权严正指出,自2005年以来,秭归县公安局下属部门长期监控付先财一家,并对付先财及其家人在多次遭到威胁、恐吓进行报案后不采取任何保护措施,在客观上有不作为和失察之责,这与付先财被报复遭到袭击有因果关系。秭归司法机关不问情由地否认付先财遭人袭击,既没有按中国的相关法律条文维护举报人的正当权利,也没有切实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安全。中国人权呼吁中国最高司法当局在“以法治国“的精神下,切实依法、遵法办案,提高司法程序上的透明度;并紧急呼吁国际社会和海内外媒体高度关注付先财被袭致残案的司法进展,并敦促中国政府监督湖北地方司法机关切实遵照法律程序,早日立案进行独立而透明的司法调查,尽快将真凶绳之以法。

附: 付先财致中国最高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的公开信

就我被袭击致残公安不予立案致最高检察院检察长的公开信

尊敬的最高检察院贾春旺检察长:您好!

我是湖北省秭归县茅坪镇杨贵店村一组村民付先财。我因移民补偿款被地方政府克
扣一事,长期向秭归地方政府反映,遭到地方当局的种种压制和迫害,不得不被迫向湖
北省和中央政府反映当地政府截扣移民经费的情况。而我多次依法上访均遭到以秭归县
委副书记罗联峰、县公安局长贾立以及茅坪镇镇委书记王军、镇长余志训等政府官员的
强行阻拦。

值得提出的是,自2005年以来,我和我的家人十数次地遭受来自黑社会性质的恐吓
和报复,我不止一次地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有关部门却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来保护我
和我家人的安全,相反,秭归县公安局自2005年开始,对我家实行公开设点监控。以下
是我和我家人被人恐吓、报复的事实:

2005年5月14日,两位美国记者采访了我和陈字炎。记者走后,茅坪镇派出所
所长王先奎多次到我家进行威胁说:“你非法接受国外记者采访,要受严厉处罚”。此
后,我和家人多次接到莫名其妙的恐吓电话。

同年5月20日,有人打电话给另一位三峡移民代表谭必宣,让谭转告我准备好一万
块钱,否则要我儿子的命。我当时感到事情严重就打宜昌市公安局110报警电话,但宜
昌110的警员来我家了解情况后,至今没有任何说法和结论。

同年8月6日,我同九里村颜克华、龚万军、陈义春、望开芬等五人前往北京上访,
被秭归县委副书记罗联峰以及公安局局长贾立带领茅坪镇镇委书记王军、镇长余志训以
及茅坪派出所所长王先奎等20多人当场拦截,他们承诺:“关於上访所反映的问题将在15日
内作出处理”,而至今他们仍没有任何答复。

同年9月20日,我们再次去北京上访,又被秭归县公安局带领茅坪派出所等部门强
行拦截,他们还指使九里村村干部石先玉、尤庆红等人殴打上访人员,秭归县公安局以及茅
坪镇派出所等十几名领导在场均未制止。其中一位叫颜道刚的干警还威胁我说:“付
先财,你小心点,到时候不整死你”。我当场拍的照片也被他们蛮横地抢去。

同年10月22日凌晨3时,有人开车来到我家窗外,用石块砸我家窗户。我家窗户玻
璃被砸碎,时间正是我准备出门前往北京递交上访材料前一小时。

同年10月26日中午12时多,我刚从北京返回家中,两名不明身份的暴徒突然闯入我
家中,用木棍对我一阵乱打。我当即向茅坪镇派出所报案,但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说法和结论。
经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X光片显示,我左腿被打成骨折。

同年11月7日晚上9时,茅坪镇派出所副所长杜二虎带一名警察到我家中,他们警告
我说:“你最近最好不要出门,也不要上访,否则会有生命危险”。

同年11月8日,我因事出门途经三斗坪码头,准备渡江时突遭三名不明身份暴徒用
警棍袭击,我头部被打伤缝了三针。当时我向三斗坪派出所报案,但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说法
和结论。

同年11月17日晚,有人将祭奠死人用的花圈放到我家门前,然后一个接一个的恐吓
电话打来我家,电话号码显示为:07178806279、07172888240。我第二天向茅坪派出所
报案,但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说法和结论。

2006年1月15日凌晨4时,有人开车到我家外,用石块砸我家墙头。

同年1月18日凌晨3时,又有人开车到我家外,用石块砸碎两块窗户玻璃。

同年1月20日,我到茅坪镇派出所报案时,副所长杜二虎对我说:“你若继续告状
,你家中将永不得安宁、经常会有人去骚扰。我不相信把你关起来美国鬼子会打到中国
来。”

同年1月21日晚,有人将祭奠死人用的冥钱一叠,放在了我家门口。

以上事实我均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我本人也记录并多次通报人权组织为我和家人
的安全呼吁。

此外,自90年代以来,我居住的秭归县茅坪镇有八千多移民签名向政府申述不公待
遇。他们也曾多次上访省、市政府和国务院,多次向各级法院递交行政诉状均不被受
理。其中参予上访和申诉的移民代表不断遭到当地政府的打压,十数人被拘留和传讯,
七人被逮捕、判刑或劳动教养。仅为向政府申诉不公待遇,三峡移民就付出了惨重的
代价。

我於2006年6月8日,因秭归公安局治安大队王先奎约谈到县公安局。约谈中王队长
警告我说:“你不要再接触外国记者,也不要再就移民问题上告了,否则,对你没有任
何好处。”当我离开县公安局约10多分钟的返家途中,在刚走过小树林坡上花圈处几步
的地方突然被人从身后袭击,我回头的一瞬间看到左后面有一名大约三十多岁的男子手
持一根木棍。此时我的后颈部又被人猛烈击打,由於第二下被打中要害,我意识模糊地
向前几米摔倒在地昏迷过去。我被人送往秭归县医院,后转送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

经医院诊断:我颈椎C1、C2、C4、C5、C6椎体骨折,C5、C6椎体附件骨折,腿和头
部等多处有伤,手现已半年仍瘫痪在病床,腰部以下无任何感觉,造成终身瘫痪的严重
后果。

我被袭击后茅坪镇桔颂居委会居民杜华三向110报案。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
十八条之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
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
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
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
的。

我认为,秭归县公安局法人代表以及参与监控、威胁和恐吓过我的相关警员,符合
以上回避人员中的第四款情形,即:“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
的。”我於受伤住院治疗期间的7月4日,书面正式向湖北省秭归县公安局提出,要求公
安局法人代表贾立局长以及参与监控、威胁和恐吓过我的相关警员回避我被袭击一案的
侦查工作。但我合理要求相关机关人员回避的申请不仅至今没有任何答复,相反秭归县
公安局却於7月26日做出“付先财系自行摔伤”的调查结论。

9月15日,秭归县检察员屈定垣、张兵二人,约见了我的法定代理人付兵,就我7月
4日重申《回避申请书》一事作了口头答复。而我的代理人付兵索要书面答复时,
却遭到屈、张二人的拒绝。依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之
规定:人民检察院作出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后,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不服
本决定,有权在收到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书后五日内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一次。当事
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决定机关应当在三日内作出
复议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公安部关於《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条、三十一条之规定:公安
机关作出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后,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不服本决定,可
以在收到《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后五日内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一次。当事人及其法
定代理人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决定机关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复议决
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我在没有得到秭归县相关司法机关的任何答复后,於9月25
日再次发出要求《回避复议申请书》和《通知立案申请书》,以及10月20日发出《尽快
给予三项书面决定的申诉书》等文件。我至今依然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2006年6月15日,在国际媒体的关注下,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中国正在调查此案,伤者也将得到必要的医疗护理。”我至今没有感受到政府任何
公正的调查。相反,一只黑手在操控着秭归县的司法机关,依法治国和司法公正在这里
只是一句用来粉饰的空话,我被袭击致终身残废的事实就象一阵烟被风吹散,真凶在风
后面咧着嘴笑……

在德国媒体和中国人权组织的高度关注下,我目前身体恢复较好,已能坐轮椅了,
我的治疗费用也是得到他们的资助,但我的冤情他们却无法为我申诉,我希望国际社会
和媒体对此事予以关注。

我是一个中国公民,理当向中国政府陈情,所以,我最后寄望於您--最高检察院贾
春旺检察长。我希望您是中国司法公正的代表,也期盼着您象征着中国司法的公正,给
一位被人袭击致残的三峡移民一点法治的希望。

    此致
            敬礼

三峡移民:付先财
200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