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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玉兰提出上诉 美国和欧盟呼吁释放

2012年04月17日

2012年4月13日,残疾维权人士倪玉兰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她的定罪和判刑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4月10日,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对倪玉兰案作出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以“诈骗罪”判其有期徒刑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人民币。法院还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她的丈夫董继勤有期徒刑2年。法院在2011年12月受理该案后3个多月才发出判决书,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最多一个半月的期限。

倪玉兰在上诉状中辩驳说,对她的定罪没有事实根据、适用法律错误。

倪玉兰因从事维权活动,曾于2002年和2008年两次被当局构陷入狱。在监禁中,她被殴打致双腿不能正常行走。2010年4月,倪玉兰出狱,因自家房屋已遭强拆无家可归,夫妇俩只好在公园搭帐篷栖身。他们的处境引起媒体和公众的关注,当局遂将他们安置到一家宾馆。2011年年初,他们的房间被断电断水断暖气。2011年4月,倪玉兰和董继勤被警方拘留;同年12月底,法院开庭审理他们的案件,指控他们任意占用宾馆房间、拒绝缴纳房款69942元人民币,并指控倪玉兰以虚构律师身份进行诈骗。

近年来,倪玉兰案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2011年2月11日,时任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到倪玉兰临时住处探望她。2011年12月22日,在倪玉兰案审理前一个星期,荷兰政府宣布授予她2011年人权捍卫者郁金香奖。

倪玉兰和丈夫被判刑后,国际媒体广泛报道了这一消息。欧盟和美国驻华大使骆家辉先后发表声明表达关切,敦促中国政府释放倪玉兰。

倪玉兰现年51岁,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她运用法律知识为弱势民众维权。2001年,中国申奥成功后开始在北京大规模拆迁。她帮助那些被强拆的人维权,拍照取证,并阻止开发商对自家房屋的强拆,为此遭到当局的构陷和迫害。

 

欲了解更多有关倪玉兰的消息,请参阅:

错误 | Human Rights in China 中国人权 | HR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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