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张贴在律师庞琨博客上的对10月14日在江西新余渝水区法院召开的刘萍、魏忠平、李思华案庭前会议的记述。7月2日,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的刘萍、魏忠平和李思华被以“非法集会”罪起诉——4月21日,他们曾呼吁官员财产公示和释放政治犯。9月23日,刘萍和魏忠平被追加两项罪名。这篇文章讲述了与会的辩护律师要求法院对为什么没有在7月2日受理案件后三个月内开庭或结案,以及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的法律依据,尤其是没有释放未被追加罪名的李思华做出解释等过程。律师们还讲述了他们根据《刑诉法》第28条要求法官回避,但被主审法官以“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为由驳回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