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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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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目标是和平,而实现和平的方式却是斗争。在从权力政治走向权利政治的过程中,对中国律师来说,为权利和权利政治而斗争是为职业声誉而斗争,更是一种职业担当。回应中国政治史上的这个重要转型,抛弃将参与政治等同于成为权力部门成员的传统思维,用更为开放的心态投身到权利政治的历史潮流中,中国律师才真正有希望赢得未来。
前进的号角已经吹响,我们不会画地为牢、作茧自缚,我们将以辛劳、汗水、鲜血乃至我们的生命奉献在自由这个伟大的祭坛之上。我们将聚集在这里,践行着我们的祖先亘古不变的传统——“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也正是这种传统的力量促使我们下定决心追求创新,变革社会,点亮蜡烛,照耀未来。
北京律师黎雄兵欲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出境前往美国芝加哥参观访问,被禁止出境,理由为出境可能会危害国家安全,黎雄兵律师问“可我没做什么!”边检或特务答复“但你心里怎么想,大家都知道!”
权利不可能天上掉下来。无论宪法对人权和公民权利的规定多么尽善尽美,如果不是通过积极的公民行动自己争到手,往往都是浮云;所谓宪法无非一纸空文,不可能真正受尊重。民权运动因此比宪法宣誓意义更重大,更能捍卫宪法尊严。
在当局“依法治国”的口号下,执法者依然在执法犯法,警察权力大肆扩张,公民权利却毫无保障。因此,指望当局“依法治国”、实行法治、保障人权只能是不切实际的梦幻,必须通过全体公民的不懈努力,让宪政民主制度落地,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各项基本权利才能得到切实保障。
他已经超越律师界,个人影响力日渐隆盛,几欲成为社会公众人物,而他又是有“前科”且被警方严密监控的对象。因此,官方无法容忍他逾越维稳红线,这才是官方此次抓捕他的深层原因。
听到隋牧青律师被拘押,我并不感到吃惊!因为隋牧青先生近年来接连不断地代理国内的诸多政治敏感案件,秉持法律武器,在庭上口战群蛮,每每使诸法盲无地自容,以致由此反复受到司法当局的罚款、警告、威胁,使他一直行走于随时被抓捕的线上。
律师的首要职责或主要职责就是同权力的滥用作斗争,首先是同司法权力和政治权力较真和较劲,以确保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在专制独裁国家,尤其如此绝对如此。因为专制独裁国家尤其是一党专政国家,司法权力绝对是执政党的一个工具,不可能有真正的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
唐先生当然是无罪的,指控他有罪,不过是因他和所有的良心犯一样,有一颗追求爱与真理的心。而我的这篇辩词所要探讨的,也正是爱与真理的“罪”性。
在劳教制度被取消以后,目前的刑事拘留制度实际上变成了警察任何逮捕、任意羁押的一种报复、惩罚制度。警察可以在完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抓捕任何人,而现行的刑事拘留制度为警察的滥抓滥捕行为提供了一条合法的通道,并且,在目前的司法体系设计之下,受害者没有任何司法救济渠道。
2015年7月9日凌晨,以王宇和包龙军律师夫妇被警方抓捕为起点,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内,全国范围内先后有十四位律师和多位民间人士被非法抓捕、秘密羁押、被官方媒体造势污名化,近300名律师和民间人士被警方强制约谈、非法传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更有上述人士无数的无辜亲朋好友被骚扰、被拖累……
7月10日,和平再次遭遇强迫失踪——连同他的助理高月和赵威,连同他的弟弟李春富律师。我不知道他是否知道发生在他周围的这一切,但我相信和平“爱里没有惧怕”,他一定能平和面对,也盼望他早日回到他深爱的家人身边!
警察和律师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首先源于法律的设置。法律给了警察追剿罪犯的权利,给了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出无罪或罪轻辩护的权利。现实中,警察眼中所有人都是罪犯,必全部缉拿之而后快;律师收人钱财,替人消灾。两者或都内心以为自己在维护公平正义,两者对公平正义的理解或也有很大区别,矛盾势所难免。
律师分级,其中包藏的祸心就在于逼着律师不是依法去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而是拼命地去维护与有关部门的关系;不是让律师去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而是让律师去不断提高自己的勾兑水平。最终的结果,是在法庭上律师不再为当事人的利益据理据法力争,而是与公、检、法、司沆瀣一气,配合表演。
前不久,笔者收到一封神秘的电子邮件,内容是重庆市委书记关于重庆 打黑的讲话稿。笔者试图向这位陌生人发送电子邮件,可是被莫名其妙地退了回来。可见,对方只想传递信息,不愿意与笔者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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