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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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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家的司法制度构成一个国家三种基本权力的一个权力,对于社会中所发生的纠纷和案件依照法律做出判断和解决。一个国家若具备理性的司法制度、公正的司法制度,那这个国家就不会闹革命,老百姓也不用上访。
2009年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3年、现在湖南赤山监狱服刑的异议人士谢长发告诉探监的弟弟:2016年1月29日,他所在的第八监区副监区长刘宏因为他看书的事情,用塑料板当着200多名服刑人员的面,暴打他的头部,他因此绝食抗议达50多小时。因谢长发讲述狱中受虐之事,他们通话不到5分钟,就被狱警掐断了通话。 文章链接: http://biweekly.hrichina.org/article/32026
四川维权人士陈云飞去年3月25日在为“六四”死难学生肖杰、吴国峰扫墓后被拘留,同年4月30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逮捕;外界长期不知其关押状况,直到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律师才得以会见到他。刘正清律师说,陈云飞向来是“快乐维权、快乐民主”,其对当局假司法之名行政治迫害之实,也就采取轻蔑的态度——他打算在法庭不说话打瞌睡。 【陈云飞案情况通报】(说明:因本这几天很忙,再加之身体微恙未及时发布,特致歉!)2016年2月17日上午在成都公民圈朋友的护送下,我和成都律师冉彤会见了陈云飞。陈云飞是早期民主斗士,以快乐维权、快乐追求民主而名于世。故民主圈的朋友们也就“快乐”地称其为“...
2016年2月18日,新疆维权人士张海涛被乌鲁木齐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情报罪”二罪并罚判处19年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2万元人民币。张海涛的辩护律师说,他很坚强,坚称自己无罪。他已提出上诉。 【张海涛案情况通报】(说明:因本这几天很忙,再加之身体微恙未及时发布,特致歉!)2016年2月18日(星期四)上午在乌鲁木齐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看守所会见了张海涛。张海涛很坚强,他说:看守所的警察劝认罪,争取轻判,但他认为自己无罪。他说“我是无罪的,我始终会为自己做无罪辩护”。要我转转告:对外面朋友们的关心和帮助,表示感谢! 一审判处张海涛:...
辽宁省铁岭市异议人士姜立军(又名姜力钧)于2016年1月15日被沈阳市大东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3年。姜立军被指控撰写诋毁党和政府形象的文章并发布到网上,引发大量网民对国家公信力的质疑,对政府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不良影响,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姜立军于2014年5月16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寻衅滋事罪两项罪名拘留,同年6月23日被以涉嫌这两项罪名批准逮捕,最后以寻衅滋事罪获刑。被关押期间,姜立军曾遭受刑讯逼供(《 关于沈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岳鹏等人对我刑讯逼供的控告信 》)。
2016 年 1 月 29 日,倡导“非暴力不合作”理念的 唐荆陵 律师,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五年徒刑。2014年5月,他因组织学习和研讨“公民不合作运动”,准备纪念“六四”25周年等活动,被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与他一起参加活动的袁朝阳、王清营也被以相同罪名分别判处三年六个月和两年六个月徒刑。 唐荆陵表示他不会提出上诉。在这个声明中,他详细说明了为什么不上诉,因为在中国的法院系统里找不到公正:“在法院堂皇的大楼里,我们可以看到庄严华丽的陈设和装饰,看到衣冠俨然的政府雇员,唯独看不到法律,更看不到正义。”他重申将致力于推进公民不合作运动,而这正是他被定罪的原因:...
2016年1月29日上午9点半,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对维权人士唐荆陵、袁朝阳、王清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作出宣判,他们分别被判刑五年、三年半和两年半。唐荆陵及其辩护律师认为,唐荆陵宣扬“非暴力不合作”理念的行动不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其言行未超越《宪法》规定的权利范畴;没有相关证据可以指证唐荆陵等人使用了造谣、诽谤或其他形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三人的律师均为他们做了无罪辩护。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5)穗中法刑一初字第167号 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唐荆陵,男,1971年10月28日出生,...
  • Yu Shiwen and wife Chen Wei
因组织举行“六四”公祭活动遭当局逮捕的于世文,自2014年5月被关押,至今已超过20个月,当局既不审理该案,也不放人,已属于严重超期羁押。 2014年5月23日,于世文和妻子陈卫因组织“六四”公祭活动被拘押,随后被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拘留,7月3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同时被逮捕的还有参加“六四”公祭活动的姬来松、董广平、侯帅、方言等人士以及为他们做代理的常伯阳律师,人称“郑州十君子”。其后,“十君子”中先后有九人获释,只有于世文仍被继续关押,他表示拒绝认罪。 于世文目前被关押在郑州市第三看守所。他患有先天性脑血管疾病,需每日服药,并曾在看守所中风昏迷过。...
  • Supporters of Pu Zhiqiang protesting outside court during his trial on Monday, December 14, 2015. Placards: "Pu Zhiqiang not guilty.”
2015年12月14日(星期一)浦志强案庭审期间,声援者在法院外进行抗议。 2015年12月14日(星期一)浦志强案庭审期间,法院外的声援者遭不明身份人员推开。 2015年12月14日(星期一)浦志强案庭审期间,法院外的声援者遭不明身份人员推开。 2015年12月14日(星期一)浦志强案庭审期间,声援者在法院外进行抗议。 2015年12月14日(星期一)浦志强案庭审期间,声援者在法院外进行抗议。 2015年12月14日(星期一)浦志强案庭审期间,声援者在法院外进行抗议。
1.陈麒麟 2.渠红霞(网名:糊涂或玛利亚) 山西籍北京家 3.鲍乃刚 4.王素娥 辽宁 5.张占 河北石家庄 6.侯敏玲 四川汶川 7.盛兰福 8.陈文昌 9. 宋伟 山东临沂兰陵 10.冉崇碧 四川汶川 11.岳永进 辽宁 12.林淑军 辽宁 13.赵宏玉 辽宁 14.王丽凤 辽宁 15.崔斌 重庆万州 16.華意誌 网名 马新立 被警察带走后晚上7点左右回家。 齐月英没有被抓,被警察暴力驱离。 孙东升 被抓后释放。 李美青回家了,被抓后下午2点左右放回。 田卫东(网名:金友园):15日凌晨3点多被住所地派出所接回放回家。 15日13点50分候敏玲来短说重庆崔斌,湖北鲍乃刚、甘肃候敏玲、...
今天,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就审议中国执行《禁止酷刑公约》情况发布长达16页的“ 结论性意见 ”。委员会的专家们表示,“仍然严重关切不断报道的深深扎根在中国刑事司法系统中的酷刑和虐待行为”。 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在指出中国某些方面取得进步的同时,详细列举了其被广泛关注的存在问题的做法,包括不经任何指控、没有任何法律程序的 审前长期拘押 (长达37天,在某些案子中甚至更长;违反了审前关押最长48 小时的国际标准);在某些类型的案子中无限期地 拒绝律师介入 ; 对在押者单独监禁 ,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俗称“黑监狱”);以及 警察当局的过度权力 ——...
2013年6月我认识了美丽大方的—王宇,憨厚的—包龙军。当我接到苏州虎丘法院电话对苏州建鑫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丁建新毁戈觉平房屋一案提起公诉,我们聘请了王宇 刘晓原律师。 接到2013年8月19日开庭传票 王宇 刘晓原律师来到了苏州为我们代理了戈觉平房屋被毁一案,在庭审中王宇律师不怕审判长多次打断辩护 和威胁语气据理力争 王宇律师和刘晓原律师的精彩辩护赢得了旁听席上一百多人的热烈掌声。苏州建鑫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丁建新被判三年三缓。目前案子申诉江苏省高院 在此我呼请王宇继续为我们代理。 包龙军憨厚 正实 他为我们代理了多个行政诉讼 也为苏州维权人士法律援助付出很多,苏州维权人士都喊他(老好人...
2015年12月3日,维权人士 郭飞雄 向广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认为天河区法院对他的判决缺乏基本的事实依据,依法要求重审此案,改判他无罪。此前,天河区法院于11月27日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寻衅滋事”两项罪名,判处郭飞雄有期徒刑6年。 郭飞雄上诉书的主要论点是: 法院未能证明 2013 年 1 月 7 日至 9 日他在南方报业大门外举行的声援南方周末的街头集会活动“导致现场秩序严重混乱” 。郭飞雄在上诉书中写:“这一切,都有法庭上所放映的他的演讲录影、秘密员警即国保的数段录影和演讲现场斜对面的即时交通视频直接为证。” 袁兵、袁小华的证言,是二人遭受刑讯逼供和殴打折磨情况下被迫作出的...
今天,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开庭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寻衅滋事”两罪合并,判处中国著名的活跃人士 郭飞雄 (本名 杨茂东 )6年有期徒刑;而后一项罪名是在庭审前新增加上去的。 与郭飞雄同案的 孙德胜 ,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两年半;而 刘远东 案则单独审理,其案曾于2014 年 1 月开庭审理,直到今日才做宣判,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其有期徒刑3年。 法院给郭飞雄新加的罪名,是在庭审前才向郭的两位律师李金星和张磊宣布的。对此,两位律师感到震惊和愤怒,张磊律师说:“他们要给郭飞雄直接增加一个‘寻衅滋事’罪名。我出离愤怒了!太黑暗了!装模做样听取律师意见,却又不让律师发表意见,...
71岁的资深记者 高瑜 “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上诉一案,于11月24日在北京市高级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今天,法院作出裁决,将其刑期从原判的7年减为5年;同日,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该案一审法院)作出决定,称鉴于高瑜的病情对其施行监外执行。 高瑜是中国独立的新闻记者,长期以来关注时事政治,批评中国当局,今年4月被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7年徒刑。今天,北京高级法院的终审裁决仍维持了对其剥夺政治权利1年的决定。 中国人权 执行主任 谭竞嫦 说:“当局给高瑜减刑并让她监外执行,这并不能抹掉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当局对她的判刑是利用法律来达到政治目的,惩罚行使言论自由权利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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