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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民运动

2014年6月19日,三位呼吁官员财产公示的维权人士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到六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刘萍 和 魏忠平 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李思华 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刘萍家属声明 其实这次的审判结果,到目前为止,我都没有为此留下一滴眼泪,甚至可以说更 多表现出来的是冷笑吧,仅仅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要求参选人大代表,扒了他们伪善的新衣便遭到如此严厉的报复,真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这一年多以来,我经常的反思自己,为什么以前的我要拼命阻止我的母亲,我要去漠视现当代社会中的暴戾与邪恶?...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对三位呼吁官员财产公示的维权人士作出判决。 刘萍 和 魏忠平 被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李思华 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全国范围内的大抓捕还在继续。每一天都有坏消息传来。维权律师浦志强、刘士辉、唐荆陵、夏霖、余文生,民主维权人士袁新亭、王清营、圣观法师、谢文飞、杨崇、贾灵敏、郭玉闪、寇延丁,记者和学者高瑜、徐晓、铁流,纪录片制片人沈勇平,艺术家王臧、追魂、陈光,等等。 有人解释成政法系统滥用警力、警察权失控;有人解释成中央派系斗争,也有人解释成习近平为了稳固自身权力而采取的应急手段,这恐怕都不对。这一波对民间社会的大规模镇压,是从去年抓捕“西单四君子”开始的。2013年3月31日,袁冬、张宝成等四人在西单演讲,要求官员公开财产,当场被捕,正式揭开了当局镇压新公民运动和公民社会的序幕。不到两年的时间里,...
2014年5月29日, 王爱忠 以涉嫌 “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并遭警方抄家。王爱忠是广东维权人士,南方街头运动的发起人之一,也是一位成功的商人。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今天上午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分别判处呼吁官员公示财产的四名新公民运动参与者刑期不等的徒刑。起诉书指控 丁家喜 和 赵常青 策划了2013年在北京举行的几次举牌和演讲活动,而 李蔚 和 张宝成 则被指控参与了这些活动。 丁家喜被判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赵常青被判两年六个月;李蔚和张宝成分别被判两年。丁家喜、赵常青和张宝成的律师说,他们的当事人将提起上诉。(欲阅读有关庭审的情况、辩护词和与这些维权人士有关的文章,请点击 这里 )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上个星期开庭审理了这几名维权人士的案件。当局继续沿用了以刑事罪名起诉的模式,给这些和平推动官员财产公示进行反腐的活跃人士定罪。...
丁家喜案辩护律师隋牧青在这篇他称之为对判决“毫无影响、意义”、“仅为公众和历史而写”的辩护词中把中国的社会秩序称之为“奴役秩序”——“人们的言行时时被各种无形的潜规则和恐惧束缚、笼罩,言行动辄得咎,所有人似处牢笼般相互警惕、敌视,这种牢笼秩序即奴役秩序;丁家喜们“冲破恐惧,勇敢地冲击了奴役秩序,而这恰恰是建立自由秩序的可贵尝试”。 辩护词说公检法三机关在本案中高度配合,确认彼此所有的违法行为,以便达到顺利将丁家喜们入罪刑求之目的;本案程序存在多处重大违法;丁家喜没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故意,其上街表达个人政治观点、诉求是践行公民权利,事实上也根本没有扰乱社会秩序;本次审判是一次政治审判,...
新公民运动参与者张宝成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案于2014年1月27日在北京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张宝成当庭解聘两名代理律师,以拒绝配合法庭的荒谬演出,导致其案延后再审;陈建刚是当时张宝成的代理律师之一,本文是他的辩护词提纲。张宝成案于4月8日再次开庭,案件审结未作宣判。在法院即将宣判之际,陈建刚整理发表了当时的这份辩护词纲。他认为,张宝成一案不需要辩护,甚至最终判张宝成有罪的人也知道他是无罪的;这是一次公权机关联合对异议人士的打压、迫害甚至是镇压,法律的审判仅仅是政治迫害的一个手段。 张宝成案辩护词纲 陈建刚 【作者按:本人不才忝列张宝成案辩护人之席,直至开庭之前已有本文辩护词纲,...
新公民运动参与者张宝成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案于2014年4月8日在北京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他的两名律师为他做了无罪辩护。葛永喜在辩护词中指出,本案的程序混乱证明本案是典型的报复陷害案;本案中没有一份证据能够证明张宝成构成犯罪,尤其是视频证据,充分证明根本没有任何人因张宝成等人的举牌反腐行为而受到影响;张宝成等人的行为是受到中国的宪法保护的。葛永喜律师说,审判张宝成既不能威嚇社会大众,也无法遏制人们对自由、民主、法治的渴望。 正义永放光芒——微笑的张宝成(张宝成被指控涉嫌聚众扰乱公 共场所秩序罪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接受张永利的委托,...
检方指控许志永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而且认定“新公民运动”为一个犯罪集团,法院一审判处许志永4年有期徒刑,许志永要求二审开庭审理,而且所有出具过证言的人都要出庭作证,他的辩护律师向合议庭提交了《要求二审开庭审理法律意见书》,并经过一遍遍瘦身,最终申请出庭的证人名单从199人减至75人。这些证人中包括对许志永案出具负面证言的警察、保安、维稳人员37人——律师质疑:他们的证言,到底有多大证明效力? 许博士案辩护人申请75 名主要证人出庭作证备忘录 律师刘书庆 检方指控许博士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而且认定“新公民运动”为一个犯罪集团。按照检方的想象和设计,许博士是首要分子,...
许志永案二审合议庭通知此案不开庭审理,许志永的二审辩护人刘书庆律师在呈交北京市高级法院的辩护意见中论述了三个问题:一是一审认定的案件事实不清;二是一审和二审在程序上存在重大瑕疵;三是言论自由的重要性和边界。根据《刑事诉讼法》,刘书庆律师认为此案属于“应当”开庭而非“可以”开庭的情形;此案不开庭审理属于严重的程序违法,合议庭应当主动改正,再启动开庭程序。言论自由是受到中国的宪法和《世界人权宣言》所保障的;自由的对政治和公共事务发表言论和意见是建设公民社会、建构良治政府的起点,是所有民主制度的生命线。刘书庆律师称以许志永为代表的“新公民”诸君是一群真正的公民。 言论自由,公民社会和良治政府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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