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庭陈述 各位、法官、检察官、律师及亲友们:大家好! 广州市检察院、穗检公——刑诉(2016)5号起诉书检控我以“造谣、诽谤”等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追究我刑事责任,我现在作出自辩。 是公民的良知和责任,使今天我又一次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廿七年前的北京春夏之交,我参与和见证了那场史无前例的反腐败、争民主、争自由、史称“六四事件”的学生运动,目睹了手无寸铁年轻的学生惨死的一幕。廿七年过去了,惨景挥之不去,至今仍痛彻我心扉,总有一种不可抑制的冲动和责任,促使我为冤死的学生英魂去奔走呐喊。为此,我写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