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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績溪官商勾結毀民財產 受害人上訪遭追捕無家可歸

2007年07月05日

中國人權收到中國安徽省績溪縣民營企業家蘇文菊的控告信,控告縣政府以房地產開發為名,將其承租的廠房夷為平地,致使其經濟損失一百多萬元人民幣。雖然地方法院判她勝訴,但她不僅至今未獲任何賠償,還在上訪北京時被當地警方抓回關押,獲釋后再度上訪仍遭追捕。

蘇文菊在控告信說,她從安徽省績溪縣國企下崗后,獨自籌資創辦了國家級藥包材企業——黃山塑膠制瓶廠。2002年7月,蘇文菊與縣面粉廠簽訂了10年租賃合同,以面粉廠大樓底層從事經營。蘇文菊的企業經過國家藥監局考核驗收,獲三項國家藥監局核發的I類藥包材生產注冊証。

中國人權嚴厲譴責安徽省績溪縣政府對蘇文菊的財產侵犯及對其維權打擊迫害的行為。

2003年,績溪縣政府與康達房地產開發公司以開發“商業步行街”為名,成立了以縣經貿委主任周曉秋為首的縣拆遷辦公室。周曉秋既是政府官員又兼康達房地產開發公司的總經理,他的兒子周亮任該公司的董事長,父子官商一體,並勾結縣城建委官員,大發不義之財。

2005年1月10日,康達房地產公司在未與蘇文菊達成任何補償協議的情況下,突然強行拆除了蘇文菊承租廠房的水泵房。蘇文菊緊急書面呈報縣城建委要求監管,卻遭拒絕。1月15日,康達房地產公司又強行剪斷了廠房的供電線路,次日又拆除了廠房的上層結構,2月1日更大規模出動人員強行拆除了全部廠房,並將廠裡的設施、儀器、產品原料以及工具等洗掠一空。蘇文菊當即報警,但當地派出所指導員汪建飛和民警到現場后,卻說此事歸城建委管,站在遠處觀望,不予制止,導致黃山塑膠制瓶廠直接經濟損失一百多萬元。

事后,蘇文菊向縣檢察院控告縣拆遷辦主任兼開發商經理周曉秋,要求追究其侵犯財產的責任。但縣檢察院至今不予立案。在蘇文菊不斷要求下,縣政府於2005年3月21日和23日分別召集蘇文菊、城建委、開發商以及面粉廠的法人進行協調。但縣政府的協調官員以政府行為為由訓斥蘇文菊,袒護縣城建委和開發商。2005年5月,蘇文菊將績溪縣城建委以行政不作為和拒絕履行監管職責告上法庭。2005年8月一審法院判決:縣城建委不履行職責制止違法拆遷違法;開發商違法拆遷。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2005年11月二審維持原判。蘇文菊雖然勝訴,但卻至今未獲任何賠償。

此前,蘇文菊曾於安徽省委書記郭金龍視察績溪縣時當面呈遞了其廠房被毀的材料。郭書記指示縣委向省政府匯報解決此問題的情況。事后,縣委和縣政府卻隱瞞真相,顛倒是非地向省政府匯報了情況。蘇文菊也曾多次找縣委書記趙敏生,趙威脅說“我執政為民不是為你這種民,再來找我就叫派出所把你關起來!” 被逼無奈,蘇文菊於2006年6月依法到北京上訪。績溪縣書記趙敏生遂指示縣公安局將蘇文菊從北京強行押回當地,並捏造事實、偽造証據,對蘇文菊實行拘留。警察事后編造《行政處罰告知筆錄》,並假冒蘇文菊的丈夫簽收。

獲釋后,蘇文菊於今年3月再度進京上訪。績溪縣政府派當地公安在北京搜捕蘇文菊。績溪縣信訪局長程峰告訴蘇文菊的丈夫:“省裡有內部規定,象蘇文菊這樣再次上訪,抓住要拘留和判刑”。績溪縣常務副縣長余宏漢也對蘇文菊的丈夫說:“你通知蘇文菊不要在北京上訪了,讓她馬上回家,否則后果自負”,並到蘇文菊在北京就讀的女兒的學校騷擾,給蘇文菊的女兒造成了身心傷害。目前,蘇文菊在北京過著擔驚受怕的日子,不敢公開露面,不敢回家,深怕被績溪縣公安抓回判刑。

中國人權嚴厲譴責安徽省績溪縣政府對蘇文菊的財產侵犯及對其維權打擊迫害的行為。中國最近公布的將於今年10月實施的“物權法”反映了中國政府對保護公民財產所作的努力。績溪縣當局非法摧毀、掠奪蘇文菊的財產,與中國政府在保護公民財產方面所進行的改革和中國的憲法背道而馳,中國人權呼吁安徽省政府當局,關注績溪縣民營企業家蘇文菊的人身安全,督促績溪縣當局盡快解決和落實蘇文菊財產的賠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