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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當局監禁趙岩三年毫無道理

2007年09月16日

中國人權為《紐約時報》研究員趙岩獲釋感到高興,同時對他必須在服滿3年刑期,而不是在3年前就獲得自由深表遺憾。中國人權認為趙岩至少應該在2005年聯合國任意羈押工作組宣布對他的監禁屬任意性質之后就獲得釋放。因為這一獨立的國際專家機構認定對趙岩的羈押侵犯了他的基本自由和他應有的正當程序權。

趙岩於2004年9月因在《紐約時報》上發表了一篇預測江澤民將辭去軍委主席的消息而被逮捕。當局將他關押長達19個月,卻未對其涉嫌泄漏國家機密罪”進行審判。

2006年3月17日,即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訪美前一個月,媒體廣泛報道稱指控他的罪名被取消,趙岩會盡快被釋放。但8月25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卻以証據明顯不足的“欺詐罪”判處趙岩3年徒刑,這一罪名被廣泛視為是當局制造的“莫須有”指控。一審審判中,法院不僅以案件涉及國家秘密為名,對案件進行不公開審理,而且拒絕趙岩及其律師提出的証人出庭作証的合理要求,這一做法明顯違反國際公認的法律准則和中國國內的法律規定。盡管趙岩在一審中被宣布“泄露國家秘密罪”罪名不成立,但是上級法院在趙岩提出上訴后,於12月1日在不允許他出庭作証的不公開審理中,僅用了5分鐘就將其上訴駁回。這種做法也同樣違反了國際准則和中國國內法律。

趙岩案揭示了中國當局如何利用國家“秘密”制造罪名,壓制其不喜歡的言論和報道。
中國人權執行主任譚競嫦

趙岩在任《紐約時報》研究員之前是一名記者。他的很多報道集中在農村存在的問題和政府的腐敗上,他還積極為保護農民權益進行呼吁。至2007年9月15日趙岩服刑期滿,他的3年刑期包括了審判前他被拘留的兩年時間。

中國人權執行主任譚競嫦表示:“盡管對趙岩‘泄漏國家機密’的指控最終被取消,但這一罪名仍嚴重侵害了他的程序保護權”,並指出“趙岩案揭示了中國當局如何利用國家“秘密”制造罪名,壓制其不喜歡的言論和報道。”中國人權敦促中國政府釋放包括新聞記者師濤、勞工活躍人士姚福信和異議人士胡石根在內的所有已經聯合國任意羈押工作組宣布為被任意羈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