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對北京律師李和平於中國國慶節前夕,遭黑社會式暴力綁架並毆打事件表示強烈譴責。
據北京執業律師李和平的公開聲明,他於2007年9月29日下午至9月30日凌晨,被不明身份者蒙頭綁架至北京郊外進行毆打,並遭高壓電棍電擊至遍體鱗傷后,丟棄到郊外。李和平律師承辦的案件材料、律師執照等私人物品不翼而飛,電腦也被重新格式化。行凶暴徒威脅李律師不得在北京從事律師業務,必須帶全家滾出北京。
中國人權執行主任譚競嫦說:“正當奧運會前國際社會更加關注中國之際,這一攻擊律師事件的發生尤其令人不能容忍。我們必須對中國政府保護律師人身安全和執業權利的意願和能力提出質疑,而這種意願和能力恰恰是法制社會的必備要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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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律師面臨著包括程序障礙、接觸客戶受限和越來越多的人身攻擊。國際法和中國法律都禁止酷刑,並保障言論自由。中國人權敦促中國政府根據聯合國反酷刑公約規定的義務,徹底調查李和平受攻擊案,並將這一攻擊事件的責任者繩之以法。聯合國反酷刑公約委員會將於2008年11月審議各國對這一公約的履行情況。
李和平律師是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的法學碩士,現為北京市高博隆華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他曾經為“新青年協會”楊子立等4人、環保組織“綠色和平”發起人譚凱、家庭教會負責人、法輪功修煉者和被強迫拆遷人士辯護。2005年1月,李律師還代表被監禁的律師高志晟在北京市司法局的聽証會上進行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