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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訪民龔浩明遭當局抓捕

2007年11月12日

國內消息人士告訴中國人權,上海訪民龔浩明於11月8日被上海公安局黃浦分局抓走。

當晚10點多,突然有人敲龔浩明家的門,自稱是送快遞郵件的。當龔浩明的妻子李萍打開門后,10多個人沖進來將她推倒在地。這些人二話不說,將龔浩明銬上手銬,不等他穿上外衣和鞋子,就將他帶走。李萍要求來人出示法律手續和相關証件,隻有其中一人出示了警官証。該人名叫陸興龍,是黃浦公安分局警察。

隨后,警方對龔浩明家進行了3個小時的搜查,抄走了一台電腦和許多上訪材料。警察出示了一份隻有搜查對象姓名、其他內容空白的搜查証。搜查完后,警察隻讓李萍在搜查証上簽字,沒有交給李萍搜查証,當時沒有証人在場。

當晚10點多,家住上海中山北二路777弄的龔浩明母親家也被搜查。警方沒有向龔母出示任何法律手續,抄走了兩台電腦、四台掃描器及許多上訪材料。

龔浩明的妻子李萍在當晚即到上海黃浦公安分局半淞園路派出所詢問丈夫的下落。派出所要她到黃浦公安分局去問。11月12日上午,她又去該派出所詢問。該所警官葉金水交給她一個刑事拘留通知書,稱龔浩明因涉嫌“故意泄漏國家秘密”被刑事拘留,落款日期是11月9日凌晨3時14分。龔浩明82歲的老母對兒子的處境十分擔憂。

2003年12月,龔浩明曾被當局以“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判處兩年半勞動教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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