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前以涉嫌犯“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遭刑事拘留的上海訪民龔浩明,日前因証據不足被當局以“取保候審”名義釋放。
中國人權從上海訪民龔浩明的妻子李萍處獲悉,龔浩明已被取保候審釋放,為期一年。據悉,12月8日,龔浩明被上海市黃浦區公安分局取保候審一年,原因是他涉嫌犯“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証據不足,即根據現有証據不足以將他逮捕。在取保候審期間,對龔浩明的偵查將會繼續。龔浩明於11月8日被以涉嫌犯“故意泄漏國家秘密罪”刑事拘留,他自己及他母親的家均遭到搜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56條規定,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根據該規定,龔浩明無法在2008年奧運會及之前的這段時間內離開上海去上訪。
龔浩明是上海市黃浦區居民,曾以開辦家庭工廠為生。1996年全家及其家庭工廠在未獲合理補償的情況下被當局強制拆遷。為此他們上訪10年,三次進京,全家舉債度日,且不斷受到各種迫害。
2003年12月,龔浩明被當局以“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勞動教養兩年半。獲釋后,龔浩明仍積極參與上海的維權活動。在2006年9月、10月的有800多名上海市民簽署的致“中央調查組的公開信”和“上海市民給中央16屆6中全會的公開信”上,龔浩明均為第一簽名人;2007年5月29日,他又參加了有800多名上海訪民“要人權不要奧運”的公開信聯署簽名。龔浩明的父親龔宜富因受警察深夜入室搜查的驚嚇和兒子遭非法關押勞教的打擊於2006年去世。他80多歲高齡的母親張桂蘭在上訪過程中多次遭公安人員毆打,幾個姐妹也因上訪受到迫害,多次被非法拘留,失去工作和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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