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受被襲致殘的三峽移民付先財委托,發表他致最高檢察院檢察長的公開信
(全文附后)。付先財在公開信中質疑湖北地方司法當局對他被襲案一再拖延、不予立案
的司法公正性,並呼吁國際社會和媒體對該事件予以關注。
付先財在公開信中,回顧了他因移民補償款被地方政府克扣而上訪、從而遭到地方當局種種壓制和迫害,以及自2005年以來,他和家人遭到黑社會性質的十數次恐嚇和報復,不止一次地向公安機關報案,卻未獲任何有效保護的事實。今年6月8日,付先財在被秭歸縣公安局治安大隊隊長王先奎約談后,離開縣公安局約十多分鐘時遭不明身份暴徒襲擊,后送醫搶救被診斷為:頸椎骨折,腰部以下失去知覺,造成終身癱瘓。
付先財被襲致殘案,引起國際社會強烈反響。中國人權等國際人權組織、國際媒體和德國社會高度關注此案的司法進展。今年6月15日,中國政府外交部發言人姜瑜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中國正在調查此案,傷者也將得到必要的醫療護理。” 現在,付先財被襲事件發生已半年有余,他仍躺在病床上,隻能靠輪椅代步。他的身體和精神均遭受到極大摧殘;他每天都期盼著司法部門能早日將真凶緝拿歸案。但是,面對國際社會的關注和中國政府的承諾,湖北省秭歸縣司法機關卻完全無視他被襲致殘的殘酷事實,也無視他提出的涉案公安人員必須依法回避此案的要求,竟然任由涉嫌參與恐嚇騷擾付先財的秭歸縣公安局擅自做出“付先財系自己摔傷的,因而不構成刑事案件”的結論,對導致如此嚴重后果的遭襲事件不予立案,甚至相關警員進而威脅付先財不得進行申訴。
中國人權認為,湖北省秭歸司法當局對付先財被襲案有依法調查偵破的責任,同時也應依法對付先財提出的秭歸公安局法人和相關警員應回避的要求作出書面答復。中國人權嚴正指出,自2005年以來,秭歸縣公安局下屬部門長期監控付先財一家,並對付先財及其家人在多次遭到威脅、恐嚇進行報案后不採取任何保護措施,在客觀上有不作為和失察之責,這與付先財被報復遭到襲擊有因果關系。秭歸司法機關不問情由地否認付先財遭人襲擊,既沒有按中國的相關法律條文維護舉報人的正當權利,也沒有切實保護舉報人的人身安全。中國人權呼吁中國最高司法當局在“以法治國“的精神下,切實依法、遵法辦案,提高司法程序上的透明度;並緊急呼吁國際社會和海內外媒體高度關注付先財被襲致殘案的司法進展,並敦促中國政府監督湖北地方司法機關切實遵照法律程序,早日立案進行獨立而透明的司法調查,盡快將真凶繩之以法。
附: 付先財致中國最高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的公開信
就我被襲擊致殘公安不予立案致最高檢察院檢察長的公開信
尊敬的最高檢察院賈春旺檢察長:您好!
我是湖北省秭歸縣茅坪鎮楊貴店村一組村民付先財。我因移民補償款被地方政府克
扣一事,長期向秭歸地方政府反映,遭到地方當局的種種壓制和迫害,不得不被迫向湖
北省和中央政府反映當地政府截扣移民經費的情況。而我多次依法上訪均遭到以秭歸縣
委副書記羅聯峰、縣公安局長賈立以及茅坪鎮鎮委書記王軍、鎮長余志訓等政府官員的
強行阻攔。
值得提出的是,自2005年以來,我和我的家人十數次地遭受來自黑社會性質的恐嚇
和報復,我不止一次地向公安機關報案,而有關部門卻沒有採取任何有效措施來保護我
和我家人的安全,相反,秭歸縣公安局自2005年開始,對我家實行公開設點監控。以下
是我和我家人被人恐嚇、報復的事實:
2005年5月14日,兩位美國記者採訪了我和陳字炎。記者走后,茅坪鎮派出所
所長王先奎多次到我家進行威脅說:“你非法接受國外記者採訪,要受嚴厲處罰”。此
后,我和家人多次接到莫名其妙的恐嚇電話。
同年5月20日,有人打電話給另一位三峽移民代表譚必宣,讓譚轉告我准備好一萬
塊錢,否則要我兒子的命。我當時感到事情嚴重就打宜昌市公安局110報警電話,但宜
昌110的警員來我家了解情況后,至今沒有任何說法和結論。
同年8月6日,我同九裡村顏克華、龔萬軍、陳義春、望開芬等五人前往北京上訪,
被秭歸縣委副書記羅聯峰以及公安局局長賈立帶領茅坪鎮鎮委書記王軍、鎮長余志訓以
及茅坪派出所所長王先奎等20多人當場攔截,他們承諾:“關於上訪所反映的問題將在15日
內作出處理”,而至今他們仍沒有任何答復。
同年9月20日,我們再次去北京上訪,又被秭歸縣公安局帶領茅坪派出所等部門強
行攔截,他們還指使九裡村村干部石先玉、尤慶紅等人毆打上訪人員,秭歸縣公安局以及茅
坪鎮派出所等十幾名領導在場均未制止。其中一位叫顏道剛的干警還威脅我說:“付
先財,你小心點,到時候不整死你”。我當場拍的照片也被他們蠻橫地搶去。
同年10月22日凌晨3時,有人開車來到我家窗外,用石塊砸我家窗戶。我家窗戶玻
璃被砸碎,時間正是我准備出門前往北京遞交上訪材料前一小時。
同年10月26日中午12時多,我剛從北京返回家中,兩名不明身份的暴徒突然闖入我
家中,用木棍對我一陣亂打。我當即向茅坪鎮派出所報案,但至今沒有得到任何說法和結論。
經宜昌市第二人民醫院X光片顯示,我左腿被打成骨折。
同年11月7日晚上9時,茅坪鎮派出所副所長杜二虎帶一名警察到我家中,他們警告
我說:“你最近最好不要出門,也不要上訪,否則會有生命危險”。
同年11月8日,我因事出門途經三斗坪碼頭,准備渡江時突遭三名不明身份暴徒用
警棍襲擊,我頭部被打傷縫了三針。當時我向三斗坪派出所報案,但至今沒有得到任何說法
和結論。
同年11月17日晚,有人將祭奠死人用的花圈放到我家門前,然后一個接一個的恐嚇
電話打來我家,電話號碼顯示為:07178806279、07172888240。我第二天向茅坪派出所
報案,但至今沒有得到任何說法和結論。
2006年1月15日凌晨4時,有人開車到我家外,用石塊砸我家牆頭。
同年1月18日凌晨3時,又有人開車到我家外,用石塊砸碎兩塊窗戶玻璃。
同年1月20日,我到茅坪鎮派出所報案時,副所長杜二虎對我說:“你若繼續告狀
,你家中將永不得安寧、經常會有人去騷擾。我不相信把你關起來美國鬼子會打到中國
來。”
同年1月21日晚,有人將祭奠死人用的冥錢一疊,放在了我家門口。
以上事實我均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我本人也記錄並多次通報人權組織為我和家人
的安全呼吁。
此外,自90年代以來,我居住的秭歸縣茅坪鎮有八千多移民簽名向政府申述不公待
遇。他們也曾多次上訪省、市政府和國務院,多次向各級法院遞交行政訴狀均不被受
理。其中參予上訪和申訴的移民代表不斷遭到當地政府的打壓,十數人被拘留和傳訊,
七人被逮捕、判刑或勞動教養。僅為向政府申訴不公待遇,三峽移民就付出了慘重的
代價。
我於2006年6月8日,因秭歸公安局治安大隊王先奎約談到縣公安局。約談中王隊長
警告我說:“你不要再接觸外國記者,也不要再就移民問題上告了,否則,對你沒有任
何好處。”當我離開縣公安局約10多分鐘的返家途中,在剛走過小樹林坡上花圈處幾步
的地方突然被人從身后襲擊,我回頭的一瞬間看到左后面有一名大約三十多歲的男子手
持一根木棍。此時我的后頸部又被人猛烈擊打,由於第二下被打中要害,我意識模糊地
向前幾米摔倒在地昏迷過去。我被人送往秭歸縣醫院,后轉送宜昌市第一人民醫院。
經醫院診斷:我頸椎C1、C2、C4、C5、C6椎體骨折,C5、C6椎體附件骨折,腿和頭
部等多處有傷,手現已半年仍癱瘓在病床,腰部以下無任何感覺,造成終身癱瘓的嚴重
后果。
我被襲擊后茅坪鎮桔頌居委會居民杜華三向110報案。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二
十八條之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
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回避:(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
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的;(三)擔任過本案的証人、鑒定
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四)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
的。
我認為,秭歸縣公安局法人代表以及參與監控、威脅和恐嚇過我的相關警員,符合
以上回避人員中的第四款情形,即:“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
的。”我於受傷住院治療期間的7月4日,書面正式向湖北省秭歸縣公安局提出,要求公
安局法人代表賈立局長以及參與監控、威脅和恐嚇過我的相關警員回避我被襲擊一案的
偵查工作。但我合理要求相關機關人員回避的申請不僅至今沒有任何答復,相反秭歸縣
公安局卻於7月26日做出“付先財系自行摔傷”的調查結論。
9月15日,秭歸縣檢察員屈定垣、張兵二人,約見了我的法定代理人付兵,就我7月
4日重申《回避申請書》一事作了口頭答復。而我的代理人付兵索要書面答復時,
卻遭到屈、張二人的拒絕。依照《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二十六條、二十七條之
規定:人民檢察院作出駁回申請回避的決定后,應當告知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不服
本決定,有權在收到駁回申請回避的決定書后五日內向原決定機關申請復議一次。當事
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駁回申請回避的決定不服申請復議的,決定機關應當在三日內作出
復議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三十條、三十一條之規定:公安
機關作出駁回申請回避的決定后,應當告知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不服本決定,可
以在收到《駁回申請回避決定書》后五日內向原決定機關申請復議一次。當事人及其法
定代理人對駁回申請回避的決定不服申請復議的,決定機關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復議決
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根據以上法律、法規,我在沒有得到秭歸縣相關司法機關的任何答復后,於9月25
日再次發出要求《回避復議申請書》和《通知立案申請書》,以及10月20日發出《盡快
給予三項書面決定的申訴書》等文件。我至今依然沒有得到任何答復。
2006年6月15日,在國際媒體的關注下,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姜瑜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
:“中國正在調查此案,傷者也將得到必要的醫療護理。”我至今沒有感受到政府任何
公正的調查。相反,一隻黑手在操控著秭歸縣的司法機關,依法治國和司法公正在這裡
隻是一句用來粉飾的空話,我被襲擊致終身殘廢的事實就象一陣煙被風吹散,真凶在風
后面咧著嘴笑……
在德國媒體和中國人權組織的高度關注下,我目前身體恢復較好,已能坐輪椅了,
我的治療費用也是得到他們的資助,但我的冤情他們卻無法為我申訴,我希望國際社會
和媒體對此事予以關注。
我是一個中國公民,理當向中國政府陳情,所以,我最后寄望於您--最高檢察院賈
春旺檢察長。我希望您是中國司法公正的代表,也期盼著您象征著中國司法的公正,給
一位被人襲擊致殘的三峽移民一點法治的希望。
此致
敬禮
三峽移民:付先財
200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