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赴後繼爭權益湖南申請註冊權益保障會﹐警方逮捕張善光也難以鎮懾後繼行動﹐保障會並聲明爭權益的活動匯入全民的公民運動﹐為進入二十一世紀中國人能成為自由的享有公民權利的人而努力﹐中國人權完全讚同並支持中國公民爭取權益維護人權的活動。
中國人權從國內獲得一份成立社團的申請。這是向湖南省民政廳提出的申請﹐要求註冊成立中國公民權益保障會湖南省分會﹐是由謝長髮為組長的籌備組名義提出的。申請書指出﹐在目前的中國﹐大量公民權益被壓制被侵犯﹐政府部門和司法系統卻明顯的力不從心﹐甚至出現混亂和矛盾的一面﹐難以解決公民所遭遇的侵害。所以﹐由民間社團有序地、合法地參與公民權利的保障﹐是迫在眉睫的社會課題。作為中國公民﹐籌備組宣稱完全有權力、有義務進行保障權益的活動。這份申請註冊的報告﹐於 10 月 30 日遞交湖南省民政廳。據參與籌備的人介紹﹐成立中國公民權益保障會﹐是 7 月 21 被捕的著名工運人士張善光開始倡導並積極推動的。張善光雖然因此被捕並且面臨審判勞改﹐但並不能鎮懾壓製成立權益保障會的強大社會要求﹐因為社會存在的權益遭受侵犯的現象﹐日益嚴重和惡化﹐公民起而維護自己的權益﹐是社會的強烈需要和必然趨勢。而且﹐這次保障公民權益的活動﹐他們要融入丁子霖、林牧、江棋生、蔣培坤、魏曉濤等人為代表倡導的公民運動﹐形成最終目標和權益一致的共同努力﹐使整個中國社會的公民﹐都參與進來並且全方位的維護作為公民的權益和尊嚴﹐包括維護生存環境和條件的權利﹐以利二十一世紀的中國人﹐都能成為自由的享有公民權利的人。
中國公民權益保障會湖南省分會籌備組的組長謝長髮﹐原是湖南長沙鋼鐵廠的的工人﹐因在八九民運中宣傳民主活動﹐被逮捕並不經審判處以 3 年勞教﹐又在鋼鐵廠處置下崗工人中首當其衝丟失了工作。組員周大覺是湖南交通學院的著名教授﹐早在 1957 年就提出並撰寫了與南斯拉夫吉拉斯同樣的“新階級論”﹐並因此被打成右派﹐勞改 23 年才獲得平反﹐近 10 年來提出中共實行的是等級制度社會的理論﹐並撰寫了大量有關研究和論著。周志榮是湖南湘潭地區的教師﹐馮建茹、宋戈、粱五一均勢湖南主要和活躍的異議人士。
中國人權完全讚同並支持中國公民爭取權益維護人權的活動。在公民權益保障會的發起人張善光被捕以後﹐敢於繼續張善光開始的事業﹐不僅體現了謝長髮等人的勇氣和正義﹐同時也是中國民眾爭取人權民主所必須的。只有這樣鍥而不捨百折不回的努力﹐人權和民主的事業才可以挫敗保守勢力的鎮壓和頑抗﹐才能夠在中國逐漸存在和發展壯大。將公民權益保障活動融入包容廣泛的公民運動﹐也是爭取人權民主的有力創舉﹐可以將力量向一起彙集﹐更容易從大的方向進行把握和爭取﹐也使活動更為平和、理性、民眾化﹐凸顯爭取維護公民的權利和尊嚴而並非是針對權力的政治運作﹐這是有益於中國早日實現人權和民主體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