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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將首次審查中國人權狀況

2009年02月05日

聯合國 “普遍定期審議” 將首次審查中國人權狀況。“普遍定期審議”制度是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審查各國人權狀況的一項新機制。在此制度下,聯合國192個會員國每4年接受一次審查,人權理事會每年審查48個國家,內容為該國人權狀況和人權義務的落實情況。

中國接受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審議
日內瓦時間2月9日上午9點至12點
(中國時間2月9日下午4點至7點)
在聯合國網絡廣播網站可以在線收看或下載

過去聯合國審議人權問題的專門機構為人權委員會,由於其功能不彰、公信力不斷下降,聯合國大會於2006年3月決議設立人權理事會取代原來的人權委員會,並在理事會下設置“普遍定期審議”制度。2008年4月,人權理事會在日內瓦召開了第一屆“普遍定期審議”會議。

“普遍定期審議”制度是聯合國人權機制一項重要創舉,其重要性在於使聯合國各會員國必須一律接受審查,無一例外。對此,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表示:“普遍定期審議的機制,有極大的潛力能夠促進﹑保護世界最黑暗角落處的人權狀況。”

按照“普遍定期審議”制度,中國今年將首次接受人權理事會的審查,會議將於2月9日上午9點至12點在日內瓦召開(中國時間2月9日下午4點至7點)。聯合國網絡廣播網站將同步播出審議過程,可以在線收看或下載。

審議會議將由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47個成員國所組成的“普遍定期審議工作組”負責進行。工作組以抽簽決定由加拿大﹑印度及尼日利亞3名報告員協助工作組審議中國的人權狀況。報告員將匯總各國提出的問題轉交中國,並負責撰寫審查報告

審議會議召開前,中國政府已向“普遍定期審議工作組”提交報告。此外,人權組織針對中國人權狀況提出相關資 訊,並由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編寫匯總成一份資料。還有若干國家也將在審議會前提交有關問題。

審議會議將以互動討論的方式進行。首先將由中國政府進行口頭報告,回應會前收到的問題,接下來和其它會員國進行 “互動對話”,其它會員國提出問題和建議,由中國回應。最後中國發表結束評論。

審議會議結束後,3名報告員將提出審議報告,內容包括互動對話的摘要、各國提出的建議,以及中國的回答和提出的人權承諾。中國政府可決定接受或拒絕他國提出的建議,被接受或拒絕的建議均將記載於報告中,但中國須執行審議報告的結果,並須在後續的審議會中報告執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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