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navigation

面對聯合國禁止酷刑問題專家質詢 中國政府極力回避要害

2008年11月10日

中國人權獲悉,由獨立專家組成的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對中國沒有提供足夠信息顯示其履行了禁止酷刑的國際義務表示關切。11月7日和10日,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在日內瓦審查中國作為會員國是否履行了《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規定的國際義務。在審議過程中,中國代表團為中國的人權記錄進行辯駁,稱在中國“絕不容忍”酷刑的存在。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將於11月20日發表報告,對中國執行該公約的情況作出結論和建議。

“中國代表團在很大程度上回避專家們提出的實質性問題。”中國人權執行主任譚競嫦指出,“總體而言,我們對中國代表團未能就委員會提出的具體議題和案件作出回答感到失望。他們集中全力所做的隻是不厭其煩地引用正式法規並陳述孤立的數據。”

禁止酷刑委員會的專家要求中國代表團對委員會認為與酷刑相關的法律和具體案件做出澄清。它們包括:

  • 定性為國家秘密的案件,在這些案件中涉案者被剝奪聘請律師的權利;
  • 根據中國法律對酷刑的界定,導致精神痛苦的行為,或政府雇佣的非司法人員實施的酷刑行為,均被排除在酷刑之外;
  • 對律師的鎮壓;以及
  • 包括姚立法、陳光誠、鄭恩寵、郭飛雄和蘇志民主教等個案。

令人矚目的是,中國代表團未就委員會提出的與“六四”鎮壓有關的問題作出回答。這一問題涉及追究政府責任、進行真相調查和為受害者賠償等。該代表團還說,非政府組織對中國酷刑問題向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做出的報告,是以不可告人的目的散布謊言。

中國人權為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的審議所做的工作包括:

  • 提交了非政府組織的報告,討論應關注的問題,其中包括國家保密制度、勞動教養問題、律師遭威脅和騷擾以及要求中國政府對上海合作組織提供與酷刑相關的情況等;
  • 口頭發言――包括郭飛雄案例的最新發展、呼吁北京律師協會進行直選的北京律師被解雇等;
  • 監督審議會議進程;
  • 與記者見面。

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是一個由10位獨立專家組成的機構,其工作是監督公約會員國的執行情況。

作為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的會員國,中國政府必須向禁止酷刑委員會定期提交報告,說明其為禁止和杜絕酷刑所採取的措施。和公約的其它會員國一樣,中國必須每4年向委員會提交報告。除了會員國的報告之外,禁止酷刑委員會同時也參考非政府組織的報告和其它資料來源。

禁止酷刑委員會專家所調查的結果――亦即委員會的觀察結論――將針對中國履行公約的情況提出建議。而中國則須在一年內提出報告,說明其后續採取的行動。

中國代表團共有32人,囊括了12個政府部門的官員,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及司法部的官員。從這次中國代表團的規模和組成可以看出中國重視其國際聲譽的程度。中國代表團對於禁止酷刑委員會所關注的議題表示尊重,並表示已經向政府轉達。中國代表團也承諾將追蹤后續發展並進行調查。


欲了解更多有關禁止酷刑委員會的審議情況,請參閱:

錯誤 | Human Rights in China 中国人权 | HRIC

錯誤

網站遇到非預期錯誤。請稍後再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