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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教師劉紹坤獲准勞動教養“所外執行”后獲釋

2008年09月26日


中國人權獲悉,中國當局批准對四川中學教師劉紹坤“所外執行”勞動教養,於9月24日將其釋放。劉紹坤是在互聯網上公布災區倒塌教學樓的照片后,今年7月份被四川省德陽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處以一年的勞動教養。中國人權一直密切關注該案並即時進行了報道,並呼吁中國當局立即釋放劉紹坤,引起了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劉紹坤家人對中國人權和國際社會的關注表示感謝。

中國人權執行主任譚競嫦指出:“中國當局僅僅因為劉紹坤報道有關地震災區的情況,就對他處以勞動教養的處罰,這本身就是荒唐的。准確、及時的地震損害相關信息,不但對於重建工作十分重要,也是將來實施地震應變措施不可或缺的資訊。”

劉紹坤家人告訴中國人權,在德陽市勞教管理委員會批准“所外執行”后,劉紹坤於9月24日下午5點左右回到家中,但仍處於被監視居住狀態。同時,警方答應歸還他被查抄的電腦及相關物品。

劉紹坤是四川省廣漢中學的教師。四川汶川地震后,他作為一名志願者,數次走訪重災區的都江堰、什邡、北川、綿竹地區,拍攝了倒塌的學校教學樓,並把照片公布在互聯網上。他曾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達了對“豆腐渣教學樓”的憤怒。劉紹坤於6月25日在他的學校裡遭當局拘留。7月23日,劉紹坤的妻子被廣漢市公安局通知去公安局拿劉寫給她的信件時,被告知劉紹坤因為“煽動鬧事”而被決定勞動教養一年。此后,劉紹坤的家人和其所在工作單位一直向當局申請批准對劉紹坤“所外執行”。9月12日,劉紹坤的家人被告知,德陽市勞教管理委員會已經批准對劉紹坤“勞動教養所外執行”。

中國將於10月12日到17日舉辦第14屆國際地震工程會議中國人權呼吁中國當局盡快釋放黃琦和曾宏玲,兩人同樣是在報道有關四川汶川地震的情況后而遭當局羈押。


中國人權有關劉紹坤被拘留的新聞發布:

中國人權關於地震救災活躍人士黃琦被逮捕的報道:

中國人權有關曾宏玲被拘留的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