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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姜瑜宣稱“不要拿法律當擋箭牌”引起軒然大波

2011年03月04日

在3月3日舉行的中國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外交部發言人姜瑜對外國記者提出有關2月27日他們遭警察暴力對待究竟是違反了中國哪條法律的問題答道:“不要拿法律當擋箭牌。”

姜瑜還宣稱:“問題的實質是有人唯恐天下不亂,想在中國鬧事。對於抱有這種動機的人,我想什麼法律也保護不了他。”

姜瑜“不要拿法律當擋箭牌”的說法,與中國官方所宣稱的“依法治國”自相矛盾,讓人質疑其所謂實行“法治”的誠意,立刻在互聯網上遭到中國網民的強烈抨擊。

中國人權特約撰稿人胡平對此在視頻中發表評論說:“這句話講出來令人震驚。我們知道馬克思也講過,對於法律來說,除了我的行為之外,我是不存在的。只有我的行為才是和法律打交道的唯一領域。如果一種法律懲罰我想什麼,而不管我的行為如何,那麼這種法律就是對人的侮辱,而且是一種危險的陷阱。……姜這種說法實際上是在恢復古代這種腹誹罪,她實際上是對所有中國現行法律的一個根本否定。”欲觀看收聽胡平的評論,請上網到中國人權的YouTube頻道

下面的問答摘自“2011年3月3日外交部發言人姜瑜舉行例行記者會

追問:你能明確告訴我們違反了中國哪項法律的哪個條款嗎?

違反了去那個地方採訪需申請的有關規定。不要拿 法律當擋箭牌。問題的實質是有人唯恐天下不亂,想在中國鬧事。對於抱有這種動機的人,我想什麼法律也保護不了他。希望大家能夠明智地認識這個問題。如果你 們是真正的記者,就應按照記者的職業準則行事,在中國要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從前兩次情況看,那些去蹲守的記者也沒有等到他們想等的新聞。如果這兩天還有 人煽動、鼓動 你們再去什麼地方非法聚集,建議你們及時報警,一是為了維護北京的治安,二是為了維護你們自身的安全和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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