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對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哈薩克斯坦將維吾爾人阿什丁·埃斯萊依遣返中國一事極表關注。
埃斯萊依於2009年9月下旬,即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烏魯木齊發生騷亂兩個月後逃到哈薩克斯坦。本來他已於2010年3月獲得聯合國難民署駐哈薩克斯坦阿拉木圖辦事處給予的難民身份,並計劃於2010年4月1日前往瑞典居住,但是,哈薩克斯坦當局拒絕了埃斯萊依的出境簽證申請,並於2010年6月23日逮捕了他。2011年5月,哈薩克的一家法院駁回他的政治庇護申請。
哈薩克斯坦當局目前是上合組織輪值主席國,並將主持該組織成立10週年的「紀念峰會」。哈薩克斯坦遣返埃斯萊依,向國際社會提出了關於上合組織成員國的框架對尊重人權的影響的尖銳問題。根據上合組織的協議,哈薩克斯坦有義務引渡被另一成員國政府指為「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或「極端主義」的人,並「防止將難民身份和相應文件授予」被指為與恐怖主義攻擊有關的人。
對埃斯萊依遣返的根據是中國當局指其參與了「恐怖主義」活動,而實際上真正的原因則是據稱他對外說出維吾爾人夏雷特•吐爾遜2009年9月18日被毆打致死的細節。夏雷特•吐爾遜在烏魯木齊騷亂後被中國當局拘留。埃斯萊依被遣返中國後處境堪憂,將面對一個缺乏司法公正獨立和程序正義的制度,完全依據政治需要定罪。在這個制度下,被當局視為「麻煩製造者」的個人被失蹤的情況司空見慣。
中國人權呼籲哈薩克斯坦政府立即證實阿什丁·埃斯萊依目前所被關押的地點和狀況——如果他仍在哈薩克斯坦官員的拘押下,哈薩克斯坦應遵守國際法所規定的義務,拒絕將有可能面臨酷刑或迫害的人遣返回國。中國人權也呼籲中國政府立即證實是否已拘押了阿什丁·埃斯萊依,如果是,中國政府應立即證實他被關押的地點、目前的狀況和待遇、對他的刑事指控,以及他能否獲得律師和正當司法程序保護。
此外,在上合組織將於2011年6月15日舉行慶祝其成立10週年的「紀念峰會」之際,中國人權敦促國際社會要求上合組織對阿什丁·埃斯萊依的安全以及上合組織在拒絕庇護和強迫返回等做法方面對人權造成的惡劣影響做出交代。中國人權敦促國際社會對上合組織成員國繼續不斷地將履行該組織令人質疑的區域協議的承諾置於履行其國際人權義務之上——尤其是這些義務是《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聯合國難民地位公約》所規定的——做出進一步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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