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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人士劉正有刑滿獲釋

2011年11月11日

被當局以「詐騙罪」判刑兩年的四川自貢土地維權人士劉正有今天刑滿獲釋。成都維權人士陳云飛等七八十人從各地趕來迎接,其中包括一個八十多歲的老太太。自貢市警方出動二三十人在場監視。

劉正有告訴中國人權: 這麼多人來接我,我很感動。除了血壓高外,目前身體還算可以。監獄裡的生活豐富了自己的人生閱歷,如同上了一個北大、清華的碩士,學了法律。他表示,今後會堅定地走自己的路。自己是專業維權人士,要對得起該稱號,要抓緊時間,多為民眾做貢獻。

2000年初,四川自貢市政府在徵地過程中,將劉正有的三層樓房強行炸燬,拉走全部財產。劉正有從為自己討還公道,逐漸走上為底層民眾維權的道路。2003年,他被中國的《新聞週刊》評為十大維權人物之一;2006年,獲得瑞士日內瓦的「全球居住權與反迫遷中心」授予的「住房權利衛士獎」。

2009年,劉正有從事四川地震災區受害兒童的調查,觸怒當局。2009年12月7日,劉正有和未婚妻胡玉蘭雙雙被自貢市公安局以涉嫌「詐騙罪」逮捕。2010年8月20日,劉正有被自貢市自流井區法院以「詐騙罪」判刑兩年,並處罰金2000元;胡玉蘭被判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並處罰金1000元,並於判決當日獲釋。

劉正有被羈押後,一直堅稱自己無罪,是因為從事維權活動而遭當局搆陷,並因超期羈押絕食抗議。劉正有案件一直受到各界關注。他所幫助過的農民一直惦唸著他,說他是為大家坐牢。劉正有所在的紅旗鄉農民最近還推選他做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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