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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正虎敦促國際社會支持公民返國權

2009年12月10日

中國人權在“世界人權日”採訪了被中國政府8次拒絕入境的中國公民馮正虎。在採訪中,馮正虎表示,國際社會決不能淡忘了“世界人權日”的意義。聯合國大會於1948年12月10日通過並發表了《世界人權宣言》,1950年將每年的12月10日定為“世界人權日”。

《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三條第二款明文規定:“人人有權離開任何國家,包括其本國在內,並有權返回他的國家。”

馮正虎表示他在“世界人權日”這一天休息,因為他“天天在維護人權”,而呼吁並堅持那些保障基本人權的原則和實踐是國際社會的責任。

馮正虎原是上海的一名經濟學者,現已成為一位人權知識普及人士。他先后8次被中國當局拒絕回國的案件自上個月來吸引了國際媒體的廣泛關注。他在被上海警方非法羈押長達41天(2009年2月15日至3月25日)后獲釋,並於2009年4月1日離開中國。馮正虎說,警方動員他的家屬勸他“出去休養一段時間”,並對他的家屬表示:“放心,馮老師肯定能回來的。”

馮正虎從2009年6月7日開始了持續返回祖國的努力。到目前為止,中國當局沒有對拒絕其入境給出任何理由。據報道,馮正虎的中國護照有效期到2012年止。

8年前,當局以馮正虎的公司出版的書和光碟不符合出版審核規定為由,以“非法經營罪”判處他有期徒刑3年(2001年至2003年),罰金人民幣40萬元(合美金58,500元)。刑滿釋放后,馮正虎於2004年起訴上海新聞出版局在未說明任何理由的情況下不批准其出版物,侵犯了憲法規定的公民的出版權。但法庭卻宣布他敗訴。

監獄生活對馮正虎來說是一個轉折點。他在監獄中努力學習法律為自己維權。離開監獄后,他積極傳播憲法和法律知識,幫助上海的上訪人士通過法律途徑尋求申訴。除了出版《督查簡報》,馮正虎還搜集訪民遭受司法不公正對待的案例,因為他相信“專制社會就是制造恐懼、隔絕人與人之間的交往”。為此,他把普及法律知識,幫助訪民維護自身權益,提高公民參政議政的能力,當作自己努力的目標。

中國人權執行主任譚競嫦指出:“中國政府在處置認為挑戰其統治的人時,通常採取下述方式侵犯其公民離開和返回自己國家的旅行的權利:一是放逐中國公民;二是剝奪他們離開中國的權利;三是拒絕他們回國。”

中國人權敦促中國政府作一名負責任的國際社會成員,履行其對國際社會作出的承諾,尊重基本人權,對其拒絕馮正虎入境的理由做出說明。同時,中國人權敦促國際社會在馮正虎事件上對中國政府施加壓力,不要再次為中國政府發放侵犯人權的免費通行証。

中國人權是由中國的學生和學者於1989年3月創立的一個國際性的、非政府的監督和呼吁組織。中國人權的宗旨是促進在中國實現國際公認的人權,並使之受到制度性的保護。

 

馮正虎:“世界人權日我休息”
——中國人權採訪馮正虎(摘要)

2009年12月10日

中國人權:當局是否給過你任何拒絕你入境的理由?

馮正虎:沒有。我共闖關8次不成,每次他們都說是“上級的命令”,到底誰是上級,我不知道。

中國人權:你認為是中央政府嗎?

馮正虎:我從來都是在憲法和法律的框架內做事,我從來不罵政府,我總是支持中央以人為本、依法治國的路線,尊重憲法和法律。但那些當權者不按憲法和法律做事,又不敢明說。我一旦回到上海,我要告他們,追究他們的違法行為。

中國人權:你離開上海去日本前有人對你做出任何承諾嗎?

馮正虎:2009年2月15日,(為“兩會”清場)上海警方把我從北京綁架回上海,關押在一個海軍招待所長達41天,每天有3個警察和3個退役武警保安日夜看管,直到3月25日才獲釋。上海地方政府為此花費20余萬元。釋放前,國保人員動員家屬勸我出去休養一段時間,並承諾一定能回來的,他們對家屬說: “放心,馮老師肯定能回來的。”

中國人權:你離開中國時想沒想到可能會回不去?

馮正虎:我自己預料到了,但我相信我一定有能力回去;我的家屬沒有預料到,因為國保對他們做了承諾,而且他們不相信政府會這樣做。 我是一個實踐主義者,總是希望用事實說服人,現在家屬明白了;可能做出承諾的國保人員也沒有料到他們的上級會不讓我回家。

[編輯注釋:1998年9月,馮正虎創辦上海天倫咨詢有限公司。2000年11月13日,當局以其公司出版物不符合出版審核規定為由,將馮正虎以“非法經營罪”刑事拘留。2001年6月,馮正虎被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 “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40萬元。]

中國人權:你主要從事哪方面的工作?

馮正虎:在監獄中,我努力學習憲法和法律,並以此為自己和其他犯人維權,取到一定的效果。護憲維權成了我的使命。

從監獄獲釋后,我發現擁有一個正常人的心理很重要。你不能因為自己坐過牢,就有一種報復社會的心理,也不能因為長期上訪得不到解決,就有一種犯罪者的變態心理。我所做的就是恢復他們的正常心理。專制社會就是制造恐懼、隔絕人與人之間的交往。

我通過不定期組織訪民聚餐,自費編印《督察簡報》、收集編印《剝奪公民訴權的上海法院》案例、《不服上海法院裁判上訪申訴案件匯編》等方法,去聯系大家,用憲法和法律去維護他們各自的權益,鼓勵訪民之間的互相交往,互相幫助,使他們成為有體面有尊嚴的正常人。他們意識到自己有尊嚴,就會參與社會管理,就會有參政議政的要求。

我做的是普及教育工作。民主理念大家都能看懂,但對理論的應用不夠,實踐的人不多,長期以來隻有少數知識分子在做。發動更多人參政議政才有可能實現民主。

我不做具體案件,隻給他們出點子,用憲法和法律裝備他們。我給他們提供捕魚的工具,但不喂魚給他們。他們不需要什麼組織,現在上海的維權力量應該是最強的,而且通過自費定期編印《督察簡報》寄送中央機關和上海地方機關,教育體制內的人。

中國人權:今天是“世界人權日”,對此你有什麼感想?

馮正虎:我天天在維護人權。“世界人權日”我休息。因為現在是普通人在紀念“世界人權日”,但參與制定《世界人權宣言》的國家的政府卻不把人權當一回事,包括聯合國、西方政府。他們自己忘了“世界人權日”的意義,卻把我們這些無權無勢的人推到前面去宣傳人權。

我要求回到自己國家的權利是國際人權公約和聯合國憲章規定的,但我滯留在這兒已經三十多天了,卻沒有一個政府作出反應。我不指望這些政府會怎麼樣,他們管好自己的事情就好了,但他們自己制定的價值標准他們卻忘了,權力資本佔據了一切。

在人權領域,西方國家是“大人”,中國是“小孩”,小孩以大人為榜樣,如果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的制定者不關心人權狀況,我們的政府就更不會關心;中國政府會認為那些西方國家更壞更虛偽。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的制定者應該重視此事,而不是讓我這樣的小老百姓,通過這種方式去宣傳人權,所以我今天休息。

中國人權:如果你有機會面對中國當局,你會對他們說什麼?

馮正虎:我想告訴他們:“你們應該尊重自己制定的憲法和法律,這是治國的基礎。敵人不是海外敵對勢力,而是你們屬下的官僚體系。包括中央政府在內的各級政府應該按照自己制定的憲法和法律去做事。我真心希望中國發展得更好。而且我也相信中國會改變。”

中國人權:你們家的情況現在如何?

馮正虎:我妻子在大學教書,兒子大學畢業了,我還有一個哥哥天天通電話。他們告訴國保:“我們全家對馮正虎回國回家的要求堅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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