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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虞夫“煽動顛覆”案開庭未作判決

2012年01月31日

中國人權獲悉,1月31日上午9點,杭州著名異議人士朱虞夫「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在杭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進行了2小時40分鐘,當庭未作判決。

朱虞夫的妻子蔣杭麗告訴中國人權,朱虞夫已被關押11個月,蒼老了很多,頭髮、鬍子全白了。她說,家屬一方警方只允許她和小兒子朱昂兩人出席旁聽。朱虞夫在法庭辯護時,不斷遭到法官打斷,不讓他說完。蔣杭麗相信自己的丈夫是無罪的,雖然庭審辯護理由充分,但不會起什麼作用,因為當局已決心判他。另有消息來源告訴中國人權,當局為防止杭州的異議人士前去法院聲援,已把呂耿松、毛慶祥等人控制在家中,不讓外出。

當局指控朱虞夫「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有四點:一、以民主黨員身份進行活動(未經登記屬非法);二、為政治犯及其困難家屬進行募捐;三、接受境外媒體採訪,攻擊政府和社會主義;四、2011年初茉莉花運動期間寫詩動員大家去集會。辯護律師和朱虞夫本人對此作了無罪辯護,要點是:一、中國所有政黨都未經過合法登記,並沒有法律規定民主黨是非法組織;二、募捐是一種人道主義行為,不構成犯罪;三、接受採訪,即使有攻擊言詞也屬言論自由範疇;四、這首詩並沒有鼓動大家去集會,況且法律也沒有規定不可以到廣場聚會。

朱虞夫在互聯網上發表的那首詩的題目是《是時候了》,內容如下:

是時候了,中國人!是時候了
廣場是大家的
腳是自己的
是時候用腳去廣場作出選擇

是時候了,中國人!是時候了
歌曲是大家的
喉是自己的
是時候用喉唱出心底的歌曲

是時候了,中國人!是時候了
中國是大家的
選擇是自己的
是時候用自己選擇未來的中國

2011年2月,網上呼籲舉行茉莉花集會後,中國當局嚴厲打壓民間活躍人士。朱虞夫於3月被抄家後帶走,4月被以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10月,杭州市檢察院因證據不足撤回起訴,但同年年底,杭州市公安局再次將案件遞交檢察院;2012年1月,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通知朱虞夫的律師領取起訴書。

朱虞夫,現年59歲,浙江杭州人,因創辦中國民主黨於1999年被當局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7年;2007年被以「妨礙公務罪」判處2年徒刑。這是朱虞夫第三次被捕受審。

欲瞭解更多有關朱虞夫的消息,請參閱:

錯誤 | Human Rights in China 中国人权 | HR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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