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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訴法修正案表決前的關切

2012年03月13日

3月14日,中國的立法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預計將對刑事訴訟法修正案進行表決,而該草案已經引發了對有關立法宗旨、程序違規和網絡審查等一系列令人不安的問題的關切。

3月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兆國向人大做了《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下稱《說明》),詳述了草案中新修改的內容(http://www.npc. gov.cn/npc/xinwen/lfgz/lfdt/2012-03/09/content_1705698.htm)。當天,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郎勝在記者會上強調:“我國沒有‘秘密拘捕’,法律也沒有這樣的規定。 ”(http://www.npc.gov.cn /npc/xinwen/lfgz/lfdt/2012-03/09/content_1705699.htm)同一天,一些媒體和觀察人士也報導說,新的刑訴法第73條有關監視居住的條款中限制了原來警方被擴大了的權力,由此得出了該立法取得了進展的結論。

但是,一些法律專家對此表示質疑,中國的網民也對有爭議的條款表示擔憂,而且認為立法程序明顯違反有關規定。不僅如此,網民的這一討論也成了當局網絡審查的對象,網管甚至把“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常委會”等列入網絡搜索禁止的敏感詞。

2011年8月,中國人大常委會曾就一個較早版本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向社會徵求意見,獲得了8萬多條意見(《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條文及草案說明》: http://www.npc.gov.cn /npc/xinwen/lfgz/2011-08/30/content_1668503.htm)。那份草案包括幾項值得肯定的修正條款,如對強制精神病治療的司法監督和加強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保護。但是,在該草案的第73條條款中,擴大了未獲現行法律認可、卻被廣泛實施的秘密監視居住的範圍,並使之合法化。這一條款引發了中國和國際法律專家的強烈批評。

 

程序問題

儘管《說明》宣稱全國人大常委會已於今年1月11日將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發送全國人大代表進行閱讀討論,但是根據中文媒體報導(http://www.voanews.com/chinese/news/20120311-criminal-procedural-law-142238175.html),許多人大代表說他們之前並沒有收到,只是到了北京、在3月5日人大開幕前後才收到該草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15條規定:“常務委員會決定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審議的法律案,應當在會議舉行的一個月前將法律草案發給代表。 ”

 

對公眾討論的限制

3月11日,北京大學人大和議會中心兼職研究員熊偉在其微博上發表了《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緊急微博》,敦促“兩會”暫停錶決刑訴法修正案,因為該審議程序違反《立法法》第15條。

這條微博貼出數小時後即被刪除,但已經有18000多次轉貼。之後,一位網友將被刪的微博再次貼在熊偉的微博上。隨後,熊偉貼出了另一條類似的帖子,但該帖於3月13日也已被刪除。  

3月11日,成功的投資人薛蠻子在其新浪微博上發起了一次民意調查,請網友就“兩會刑訴法修正案第73條,現在該表決麼? ”進行投票。短短數小時,投票人數過萬,其中93%選擇“暫緩表決”,但該網絡投票很快被刪。

除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沒有將最新草案公之於眾,而僅僅發表一項《說明》外,當局還打壓公眾對草案的討論,由此在對該草案投票前夕引發一連串令人不安的問題:刑訴法修正案究竟包括了哪些內容?自當局宣稱自1月發送給人大代表傳閱的那份草案之後,最新草案又有了哪些主要改動?當局為什麼要對最近網上有關程序與立法宗旨問題的討論進行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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