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7日,美聯社報道了記者同維權律師高智晟的談話。高智晟自一年多前失蹤后重新現身,使一直為他安全擔憂的他的家庭和支持者感到欣慰。高智晟在談話中表示渴望與家庭團聚,這是基於對親情的眷念這一基本人性的表達。但在報道中,高智晟不願談及自己失蹤和所受到的遭遇,不禁使人質疑,高智晟究竟是否做出過任何屬於他自己的“選擇”?如果高智晟被允許與其家庭團聚,他能否自由地選擇出國或與其家人返回中國?如果返回中國,高智晟能否行使其受國際法和中國法律保護的基本權利和自由?
中國政府應採取實際行動,向高智晟和他的家庭、中國公民以及國際社會展示,中國是允許公民行使這些受法律保障的基本人權和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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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智晟本人對2007年被當局綁架和遭受酷刑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