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法輪功學員辯護而面臨吊銷律師執照的北京律師唐吉田和劉巍告訴中國人權,在今天的聽証會上,北京市司法局“沒有出示任何証據証明我們存在‘擾亂法庭秩序’所指控的情況。” 聽証會結束時未做出對他們的處罰決定。唐、劉兩位律師被北京市司法局指控“擾亂法庭秩序,干擾訴訟活動正常進行,情節嚴重”。
原本准備在聽証會上代理劉巍的李蘇濱律師告訴中國人權,他被警方限制不能到場。法律學者滕彪、法學教授張樹義和律師楊金柱最終被允許到場為兩位律師進行代理。劉巍的代理人滕彪告訴中國人權,前往司法局大樓前聲援律師的抗議者被帶上警車;美國、加拿大和德國駐華使館的官員被拒絕出席聽証會。
兩位律師告訴中國人權,北京市司法局在聽証會上出示的証據之一(這些証據隻允許當場閱讀不允許復印)是瀘州市司法局給四川省司法廳建議對兩位律師採取處罰措施的一份建議書。建議書說,在庭審中,審判長不允許兩位律師對法輪功的定性(官方將其定性為“邪教”)和法律性質作辯護,但兩位律師不聽從指揮,執意要為法輪功進行辯護,擾亂了法庭秩序。
法輪功學員楊明2009年3月被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在區級法院一審中判有期徒刑5年,他提出上訴后,二審於2009年4月在四川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在二審庭審中,因法官屢屢打斷辯護人發言並允許不明身份者違法攝像,致使楊明的辯護律師唐吉田和劉巍因無法進行正常辯護而退出法庭。之后,法庭駁回了楊明的上訴,維持一審判決。楊明現在四川樂山五馬坪監獄服刑,據報道,去年冬天,他在獄中受到酷刑和虐待。
劉巍告訴中國人權,司法建議書的邏輯清楚說明了“法庭完全被操縱在610(辦公室)手中,自己缺乏司法獨立性。”610辦公室是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和負責政法工作的政治局常委羅干於1999年6月10日建立的,是中央政府用以鎮壓法輪功和其他被禁宗教組織、凌駕於法律之上的一個機構,其手段包括監視和騷擾法輪功學員和對法輪功學員通過再教育進行心理改造。
唐吉田和劉巍過去曾代理過許多維權案件,包括為因宗教信仰遭打壓、在非法征用土地和房屋遭強拆案件中捍衛自己權利而受迫害,或因患艾滋病或B型肝炎遭歧視的人士,或是三聚氰胺毒奶粉受害者的家長作代理。
2008至2009年期間,唐吉田和劉巍積極參加推動北京律師協會進行直選的活動,是主要的參與者。2008年3月西藏暴亂后,劉巍簽署了願意為被逮捕的藏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呼吁書。唐、劉兩律師也是《零八憲章》的首批簽署者。
“當局在2009年對唐吉田、劉巍兩位律師和他們的委托人進行不合法律程序的庭審之后,現在又把唐、劉兩位律師作為打壓的目標——他們隻是在恪守律師對委托人的職責,推進法制建設”,中國人權執行主任譚競嫦指出:“宣稱‘依法治國’的中國當局容忍這種嘲弄社會公平正義的做法,向任何敢於接受敏感案件的律師發出了一個明確的警告,進一步損害了中國法律制度的公信力。如果沒有有效的司法援助渠道,中國公民最終將為此付出沉重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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