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聯合國即將審議中國政府首次遞交的有關《殘疾人權利公約》履行情況報告的前夕,中國人權向負責審議的聯合國獨立專家委員會強調指出,該委員會要求中國政府提供的許多信息,中國政府並沒有提供。這些與計劃生育、公共衛生、婦女和工會等有關的信息,被中國當局納入“秘密”或“內部”信息範疇,未經當局批准不得擅自傳播。
這些信息包括高危事故和職業病以及與人工流產、殺嬰和兒童遺棄案有關的統計數字。
9月17日,中國人權新聞主任徐美玲在日內瓦說:“中國有關國家秘密的法規是一個龐大而不透明的信息控制系統的基石[1], 這一系統將大量信息納入一個模糊不清、任意選擇的法網之內。 ”徐美玲是在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委員會在審議前召開的非政府組織會議上向該委員會作上述表示的。她還指出:“這一信息控制系統對於獲取準確、全面和可靠的信息構成嚴重挑戰,而這樣的信息對中國履約情況作出建設性的評估是十分必要的。 ”
中國人權在今年7月遞交給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委員會的報告中,闡述了中國的保密製度對有效評估中國履行殘疾人權利公約情況造成的影響。 中國人權的報告還提出了另外三個需要關注的重要問題:
一、中國在準備其締約國報告前缺乏與中國民間社會的磋商;
二、影響到人身自由和安全的法治問題;
三、中國法律中缺乏對歧視的定義。
對中國履行《殘疾人權利公約》的審議將於9月18至19日在日內瓦進行,並向公眾開放。中國於2007年簽署了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並於次年批准了該公約。向殘疾人權利公約委員會提交報告並參加審議是締約國的兩項義務。
閱讀中國人權在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委員會召開的非政府組織會議上的發言全文,請點擊這裡(英文)。
看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委員會2012年9月18日、19日審議中國履行公約情況會議的視頻(中文),請點擊:
http://www.treatybodywebcast.org/crpd-8-china/ a>
閱讀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委員會審議中國履行公約情況於2012年9月27日作出的結論性意見(英文),請點擊:http://www.ohchr.org/EN/HRBodies/CRPD/Pages/Session8.aspx
(在China部分最右邊一欄Concluding Observations下點擊E)
[1] 見《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1988年9月5日頒布,自1989年5月1日起施行;2010年4月29日修訂,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另見2007年中國人權發布的報告《國家秘密:中國的法律迷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