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當局以“間諜罪”和“分裂國家罪”判刑15年的蒙古族異議人士哈達,在2010年服滿刑期後,被直接轉入秘密地點繼續關押。由於長期拘禁遭非人道對待,哈達目前有明顯的精神疾病,當局拒絕給予治療。其妻子新娜和兒子威勒斯則分別被以“非法經營”和“非法持有毒品”罪名拘留、判刑,釋放後不僅被限制與哈達見面,而且生活無著,處境艱難。新娜稱自己“受盡屈辱”,“生不如死”。
新娜最近告訴中國人權,9月,她最近一次被允許看望哈達時,發現他神情呆滯,懷疑心重,自閉傾向嚴重,醫生已確認他精神有問題,需要看專科醫生,但遭當局拒絕。新娜說,7月看望哈達時,他的關押條件很差,不僅伙食標準降低,而且已經有一年沒有衛生紙供應。新娜說,當局派100多人看管哈達,自2010年他刑滿後一直被輾轉關押在秘密地點。她和兒子曾有過三次被允許與哈達一起生活,總計不超過50天(詳情可見附後的中國人權與新娜的通話記錄)。新娜認為只有親情才能拯救病中的哈達,但她現在對當局已經“徹底失望”,“與其生不如死”,不如“全力一搏”,讓國際社會了解他們的絕望處境。
當局一直極力封鎖哈達一家的消息。在哈達即將出獄時,新娜突然被當局以“非法經營罪”拘留,威勒斯也被警方帶走審訊;威勒斯獲釋後向外界披露了他母親的遭遇,次日便被以“非法持有毒品罪”拘留。他被關押九個月後,做了不接受境外媒體採訪的保證後才獲釋。家屬的配合併未換來當局解除對哈達的非法監禁,相反關押條件越來越差,哈達的健康狀況日益惡化。與此同時,哈達家人的生計完全無著,當局不但拒絕新娜繼續開書店,甚至拒絕她擺地攤和乞討。新娜感到哈達獲釋遙遙無期,就連全家能在一起到牧區吃糠咽菜的願望也已破滅,遂決定向媒體披露真相,以求國際社會的關注,援之以手。
現年57歲的哈達是中國被判刑期最長的政治犯之一。被捕前,他曾在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開一家書店。 20多年來,他一直積極推廣蒙古本土文化和語言,提高蒙族民眾的政治參與意識,於1992年建立了“拯救蒙古文化委員會”,即後來的“南蒙民主聯盟”,尋求南蒙古的更大自治。哈達於1995年12月10日被拘留,1996年11月被判刑,獲釋後被剝奪政治權利4年。在長期的羈押期間他曾遭酷刑和虐待。
哈達服刑期間,國際社會一直關注他的處境。聯合國《酷刑和其它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特別報告員在2002年的一份報告中記錄了哈達在監獄遭受酷刑的情況。 2006年,聯合國秘書長人權捍衛者情況特別代表、任意羈押問題工作組主席兼報告員、促進和保護言論自由權特別代表和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一起就哈達案向中國政府發出一項緊急呼籲。 1997年歐洲議會通過一項決議,要求中國政府在有國際觀察員在場的情況下,重新審判哈達和其他被捕的南蒙民主聯盟活躍人士的案件。
中國人權與哈達妻子新娜的通話記錄
2012年10月17日
中國人權:新娜,你好,好長時間都跟你聯繫不上,你們一家情況怎麼樣?
新娜:我們一家人的情況很不好,哈達至今被非法關押,最近精神很不好。我和兒子被抓被判刑,其他所有家里人都受到監控、威脅。 15年前抓我先生一個人,15年後抓我們三個,這是明顯的法制倒退。剝奪政治權利不等於剝奪人身自由,哈達刑滿後又將他非法監禁,從法律上說不過去。
中國人權:哈達現在到底是一個什麼狀況?
新娜:哈達因堅持弘揚蒙古族文化被判刑15年,本來應該在2010年12月10日刑滿釋放,但當天就被從赤峰的內蒙古自治區第四監獄直接帶到秘密地點關押。我們後來才了解到關押他的地點是呼和浩特市白塔機場旁邊的“金葉科技生態園”,外面由便衣武警看管,裡邊的看管人員由60到70人的內蒙古公安廳國保總隊組成,加上做飯等雜務人員共計上百人。
2010年他剛出來我們去見他,那時候哈達的精神狀態還可以,但最近去見他發現哈達精神狀態很差,有自閉傾向,思維遲鈍,老懷疑有人下毒。伙食也很差,連上廁所的衛生紙都沒有。經我們強烈要求,他們找精神科大夫來看了他,精神科大夫建議他去看外面的精神科專科醫生,但被看管者拒絕。
看管者一個姓楊的處長態度惡劣,甚至當著我們的面對哈達嚴加訓斥,可以想像我們不在時他們會怎樣待他。我覺得他這麼對待哈達是有人指使,否則我們無怨無仇,他為啥要在生活上虐待哈達?哈達精神出現問題,我可以理解。 15年中,他不僅自己服刑,他還兩次看見他最親的人從他身邊被帶走,這次我們母子都被關押判刑。我就擔心他精神徹底崩潰。
中國人權:刑滿釋放就應該給他行動自由,他們為什麼還要繼續羈押他?
新娜:對呀,他們也應該知道這是非法的。今年3月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副書記陶建在記者招待會上說,“他(哈達)在2010年12月獲釋,但是他還在剝奪政治權利4年期間。在此期間,根據法律規定,他的一些行動受到了限制。 ”可是剝奪政治權利不是剝奪人身自由呀。他們有人造謠說是因為我新娜要領著100多人去接他出獄,才控制他。那完全是胡說。我在12月3日就被他們以莫須有的“非法經營罪”拘留了,兩天后兒子也被抓了。我們一家人這樣被迫害在中國少有。
中國人權:他們有沒有說什麼時候可以放他?
新娜:看守人員說要關他到2014年直到哈達服完附加刑剝奪政治權利4年結束。可是誰知道他們那時候會放他嗎?
中國人權:你剛才提到你和兒子也被抓判刑,到底是怎麼回事?
新娜:哈達1995年進去後,我一直在呼市(呼和浩特)開書店為生。哈達刑滿前幾天,2010年12月3日他們來把我抓走,說我“非法經營”,把我的書店、倉庫、兒子和我住的地方都搜查個夠,搜走很多東西,包括我的筆記、電腦、光盤、書籍等但又拒絕出具扣押清單。兒子威勒斯將我被抓的消息在網吧上網告訴外界,還在上網的網吧就被警方帶走,審訊後第二天被放了。兒子又就我被非法羈押、書店被查封的事發表了一封致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的公開申訴信,結果12月5日,兒子再次在網吧被帶回家,說在我們住的地方發現毒品。兒子被帶回家時好多警察已經拿著毒品在等他,他們還要他拿著毒品。兒子還算機靈沒有去碰毒品。說他“非法持有毒品”完全是誣陷。他們兩天前才徹底搜過我們的住處,他們當時沒有發現毒品。兩天中兒子沒有脫離過他們的視線,我們家當時就有監視攝像頭,兒子都沒有機會去找毒品。兒子被抓後,當時就要求做“毒品”上的指紋鑑定和血液鑑定,但都被拒絕。兒子進去後也沒有被問過任何毒品的事情。關了9個多月,2011年9月2日,他們逼迫兒子寫了一封保證書,我給你念一下保證書的內容:
變更強制措施取保候審保證書
1、遵守國家法律,尤其是取保候審的規定;
2、 不接受境外新聞記者媒體採訪,及不與他人談論違法的話;
3、 不參與任何危害國家的社會活動;
4、 不參與集會遊行示威的活動,不製造任何事端。
保證人:威勒斯
2011年9月2日
2011年9月14日他們對兒子作出不予起訴決定,還是有罪推定,說他“罪行輕微”、“不予起訴”。 9月17日兒子被取保候審一年釋放。誰都知道,毒品的案件是不能取保候審的。保證書跟毒品沒有任何關係,我兒子被抓是因為我進去後他接受美聯社、BBC等外媒採訪。前幾天,9月14日我才和兒子去領了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
我被關押後,從內蒙自治區公安廳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都多次勸我不要接受境外採訪,我沒答應。結果到今年4月20日開庭,他們當庭做假證,說在我的書店搜出5000多張蒙文光碟,可當時搜查時只是拿走我的大量讀書筆記,光盤拿走得很少。我當時要求出具扣押清單他們不給,怎麼出來5000多張?說我販賣盜版蒙語光盤,嚴重危害市場,要知道蒙文正版非常稀少,為弘揚和保持蒙族文化,大部分書店賣的都是非正版光碟,別人賣可以,我就不可以。我只是在弘揚蒙語文化。 4月24日我被判刑後釋放,罪名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中國人權:你們被釋放後的境況呢?
新娜:我們被釋放後還是沒有什麼自由,住的地方包括窗戶門口都有好幾個攝像頭監視。我們到任何地方都要被批准。我們倆的身份證也被扣押不還,沒有身份證,就不能到外面打工。我和兒子只能靠親人救濟維持生活。我要求重開書店,他們不允許;我說那讓我兒子經營我的書店,他們也不允許;我說那讓我到外面去要飯乞討或擺攤,他們也不允許。經多次交涉,他們說從今年9月17日開始每一個月給我們母子二人2000元做生活補助費,但不能接受外界採訪。最近說我接受采訪,這個月要把我們的生活費扣掉。我們想自食其力,不想靠他們的施捨。可能是因為我前兩天接受采訪,這兩天門前開始有人上崗,網絡也被掐斷,昨天電話又不通了,但不知怎麼回事今天你還能撥通我的電話。
今年中秋節,經化妝我偷偷去包頭看84歲的母親,母親1928年出生。因為沒有身份證,通常只要十幾塊錢的車票我花了150元。在包頭我只是照顧母親,她身體和眼睛不好。結果在母親家的十幾天裡被包頭警方嚴密監視;留守呼和浩特的兒子威勒斯也被天天威脅。我回到呼市後他們說我去包頭探母是違法行為。
不僅如此,我的親人他們也不放過。我在包頭的妹妹和84歲的母親多次被威脅、斷網斷電話。包頭的國安甚至用我妹妹的孩子來威脅她,我妹妹現在都被他們嚇出病來。我母親每次接受采訪都要被罵。
我們一家人被逼成這樣,與其站著死不要跪著生。實在受不了了,前兩天,我向BBC記者提出要求釋放哈達的要求。內蒙古公安廳和公安局的人竟然飛到北京去找我做律師的二哥,說你妹妹又接受采訪,如果繼續接受采訪又要抓她了。我二哥只好說,如果接受采訪就要抓她,那就抓吧。
中國人權:哈達從監獄刑滿“釋放”後,你們見過他幾次?
新娜:也就四五次吧,而且每次看望都要被侮辱性地脫光搜身,帶過去的報紙也要一頁頁翻,連84歲的老母親都不能倖免。
第一次是2010年12月10日,我從被關押的內蒙古第三看守所,兒子從內蒙古第一看守所被帶到哈達被關押的地方,我們一家三口在分離15年後團聚了十幾天。那時候哈達的精神狀態還可以,物質條件也不錯,伙食挺好,哈達還有電視和三份報紙可以看,但因為我們絕食抗議對哈達的非法拘禁,我們於12月29日被帶回各自的看守所。
第二次是2011年的春節,我和兒子在大年三十被從看守所接到哈達被關押的地方,他們把我在包頭的母親和妹妹接來,我們一起和哈達過了一個15年來家人小範圍團聚的春節,4天后我和兒子又都被送回各自的看守所。
第三次是今年6月,我和兒子被帶到赤峰的一個溫泉和哈達住了20來天。
第四次是7月份到哈達被關押的金葉生態園又見了一次,這次發現伙食很差,電視也沒有,報紙只剩一份,還經常不送給他看,過分的是連上廁所的衛生紙都沒有。據哈達講,這樣的狀況已經持續一年多。我問他那你上完廁所怎麼辦?他說只能用水沖洗。我當時就很生氣,去找看管的人,他們說是因為經費不足。可他們那麼多人每天好酒喝著好煙抽著,伙食也很好,就缺給哈達衛生紙?
第五次是9月份又見了一次。最近這兩次發現哈達精神狀態很差,有自閉傾向,思維遲鈍,老懷疑有人下毒。
中國人權:除了你們家人外,別人可以看哈達嗎?
新娜:其他人根本不能看哈達。 2011年10月,哈達的親弟弟從遙遠的東北來到呼和浩特,想見一下多年未見的哥哥,但申請多次被拒絕。迫不得已,兒子威勒斯陪著叔叔去看看關押哈達的地方,結果人沒有見著,叔侄二人還被關在門口的傳達室關了3天。
中國人權:你現在最大的願望是什麼?
新娜:我希望哈達能夠回家。我希望他們遵守法律。我在2010年12月31日曾經給自治區領導胡春華寫信,請他作為一個年輕的政治家應該遵守法律,在民族問題上要慎重處理。結果處理的結果是把我們一家人都關了判了。我知道很多人對胡春華評價很高, 我也看過香港的雜誌,對他有很高的評價。我知道在民族問題上,包括西藏、新疆,中國的政治家都做得太過分。胡春華、現在的自治區公安廳、政法委書記都是新來的,我希望他們能夠與時俱進重新審視此案。 15年前抓我先生一個人,15年後將我們一家人關押,這是嚴重的倒退,這連文革都不如。兒子就有抑鬱症,我擔心哈達會精神徹底崩潰。我現在身體不好,心絞痛很厲害,我想活著看他出來。
我最近給內蒙古自治區政法委包主任寫了一封信,我念給你聽:
內蒙古政法委包主任你好:
我記得今年春天,在看守所你找我談話時曾說哈達也將釋放,結果,至今他還在金葉生態園關押著。
你也清楚,現在對哈達的關押是非法的。所謂剝奪政治權利的藉口,根本上站不住腳,也不知是誰想出這一傷天害理的損招,繼續迫害哈達? !我詛咒他下地獄。
今天我想告訴你,哈達的精神狀況越來越差,一方面是長期關押所致,另一方面是具體看管者對他虐待、歧視、刁難所致。
鑑於此況特向你提出如下要求:
一、及早釋放哈達,以免他精神徹底崩潰。
從現在起,我要求對參與迫害哈達之人進行整頓。堅決要求撤換楊處,並製定相應規則加強監管,否則換了楊處還會有馬處、牛處胡作非為、以權謀私。
二、作為過渡,先把哈達弄到農村或牧區,由我們家人照看陪護。
現在唯有親情才能減輕哈達內心的巨大痛苦。我們孤兒寡母已受哈達的牽連,讓內蒙古的當權者全部打成了罪犯,難道還在乎再受牽連,被流放到窮鄉僻壤去嗎? !為了哈達,我們願意! ! !其實,我們母子倆現在的日子也沒有好過到哪裡去,一家人在鄉下吃糠咽菜,也比像現在這樣,一家人一分為二在城裡被邊緣化苟活強。也許遠離紅塵、沒有喧囂、新鮮空氣、回歸自然,還真能醫治哈達及我們一家人的心靈創傷!
三、立即停止迫害哈達及我們一家,否則我將採取極端措施魚死網破。
以前我還曾對現實抱有幻想,現在我已對你們的倒行逆施徹底失望。 15年前還只是抓哈達一人,15年後居然把全家人都抓起來和判了刑。你們的政治已把秋水攪寒,你們的政績已使我們跌入深淵。與其讓你們這樣慢慢地被折磨得生不如死,還不如我們自己奮起反抗,全力一搏。什麼十八大、十九大,對於爭權奪利之人,些許有些盼頭,對現在的我們一家,毫無意義。我只想站著死,不想跪著生……
受盡屈辱之人新娜
2012年9月26日
中國人權:當局就怕你把真實情況告訴外界,你今天把這些消息告訴我們,不擔心你又受到進一步的打壓嗎?
新娜:我知道很多異議人士都提前釋放,哈達不僅一天沒有減刑,還在刑滿後超期羈押。為啥不讓我接受采訪?他們就怕這種卑鄙手段被國際社會知道。我很希望國際社會關注,我只能用國際輿論,他們很怕國際輿論。我希望國際社會加大對中國的譴責,我沒有什麼顧及的,抓就抓吧。我只能用這種方式來抗爭。他們知道我不怕,他們就用我哥、我妹妹、我兒子,他們已經過分到家了,我沒有什麼可怕的。他們什麼方法都能幹出來,昨天竟然坐飛機去北京威脅我哥。
中國人權:你希望國際社會能夠幫助你們做些什麼?
新娜:我非常感謝你們和國際社會多年對我們一家的關心和關注。我懇請國際社會繼續關注我們一家的狀況,並請國際社會敦促中國政府立即停止對我們一家的殘酷迫害,釋放從2010年12月10日從監獄服刑15年後就被非法關押的哈達,並允許我和兒子能夠有空間自食其力。我希望全世界關注我們家的事情。我作為家屬我不說,誰能夠幫助我們?希望大家關注哈達的案子,關注我們家的狀況,我們家的遭遇是中國人權最好的縮影。
中國人權:國內一般民眾又能幫助你們做些什麼呢?
新娜:我希望有律師能夠幫助我們,爭取哈達早日回家。我也希望廣大網友能夠給負責我們一家的如下警官打電話,敦促他們早日釋放哈達,改善我們家的生存環境,他們是:
呼和浩特公安局賽罕分局巧報派出所所長佟白龍,電話是131 9140 3040;教導員張建國,電話是133 3710 0630;自治區公安廳林志偉科長,電話是158 4939 9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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