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1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秘密開庭,判處政治異議人士、振華會創始人曹海波有期徒刑八年。
曹海波因創辦倡導三民主義的振華會,在網上呼籲憲政民主,於2011年10月21日被雲南昆明警方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帶走;2012年5月22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同一罪名對該案進行了不公開審理。一年多以後,他被當局以更重的“顛覆罪”判刑。
11月2日,曹海波的律師馬曉鵬告訴中國人權:“曹海波和家屬都沒有收到判決書,也沒有收到宣判通知,整個過程都不清楚。 ”馬律師表示,他不清楚為什麼案件5月開始審理,到現在才宣判。他認為“這個審判程序肯定是不對的”。他不清楚曹海波是否會上訴,“要到下星期見到他時才能知道他的意見”。
中國人權上週多次試圖聯繫曹海波的妻子張念,但她的電話不是一直無人接聽,就是提示說“您撥打的號碼不存在”。這顯示她可能已經被當局監控。
曹海波今年27歲,江蘇鹽城人,於2010年建立了以民主憲政為宗旨的網絡平台“振華會”,並創建了二三十個QQ群,宣傳三民主義、討論社會熱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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