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玉蘭和董繼勤,2013年10月7日
北京維權人士倪玉蘭於2013年10月5日上午從北京女子監獄刑滿獲釋。她因“尋釁滋事罪”被判處兩年半徒刑。倪玉蘭的丈夫董繼勤說,她患有胸椎、腰椎及甲狀腺疾病,身體狀況比原來更差了。服刑期間,獄方曾多次拒絕倪玉蘭保外就醫的要求。
倪玉蘭出獄後,繼續關注維權活動。她與曹順利相識多年,當談到曹“失踪”一事時,倪玉蘭表示:“心里特別著急。曹順利非常了不起,她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推動捍衛人權事業,希望大家關心她的情況。我盼望她早日回家。 ”她還說:“現在的維權人士被抓的人太多了,公民權利得不到保障,我們基本的生存權被剝奪。 ”
倪玉蘭在服刑期間曾數次獲得外國使館官員的探望。她認為,國際社會的關注至關重要。她說:“我在獄中待遇有所改善,是由於國際社會對中國人權問題的密切關注和呼籲。 ”
倪玉蘭表示,在監獄的日子“太痛苦,每天早晨不到六點起床,坐在座位上參加學習,跟正常人一樣直到晚10點才結束。每天要堅持16小時,腰酸腿疼,渾身無力,靠拐杖已無法行走”。
這次刑滿獲釋結束了倪玉蘭一段苦難的經歷。她因從事維權活動曾多次被當局拘禁乃至判刑。她上一次牢獄之災是2010年4月結束的。那次服刑期間,她家房屋遭強拆;出獄後夫婦倆無家可歸,只好在公園搭帳篷棲身。之後,當局將他們強行安置到一家賓館;後因房費發生爭議,儘管時至寒冬,當局對他們房間實施了斷電斷水斷暖氣。
2011年4月,倪玉蘭、董繼勤夫婦被拘留,12月其案被開庭審理,2012年4月被以“尋釁滋事”定罪;倪玉蘭還多一項“詐騙”罪。倪、董不服提出上訴,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做出裁決,撤銷倪玉蘭的“詐騙”罪,刑期減少兩個月,為兩年六個月,而董繼勤仍被維持兩年徒刑的原判。
倪玉蘭曾是一位法律工作者,她自2001年中國申奧成功後開始從事維權活動。當時北京大規模拆遷,為奧運大興土木。倪玉蘭為自己、同時也幫助其他房屋被強拆的人們維權。 2002年,她在派出所被警察暴毆致殘,之後她必須拄拐行走,2009年後靠輪椅代步。
近年來,倪玉蘭案引起了國際社會的關注。 2012年1月,荷蘭政府授予她2011年人權捍衛者鬱金香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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