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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治及宗教受難者後援會”今天宣佈 2010年度“六四抗暴者子女成長基金”獲得者名單及情況簡介

2010年08月26日

今天,中國政治及宗教受難者後援會授權中國人權發佈其2010年度「六四抗暴者子女成長基金」獲得者名單及情況簡介。

2010年6月16日,“中國政治及宗教受難者後援會”宣佈從2010年起,設立年度“六四抗暴者子女成長基金”,向經濟困難的“六四”抗暴者的子女頒發助學金和獎學金。該基金為幫助那些因為1989年六四活動而被判處多年監禁、出獄後生活困難艱辛的“六四”抗暴者,尤其是幫助他們的子女因在就學期間,因政治和經濟原因所遭受的不公平待遇,甚至面臨失學的危險。

“中國政治及宗教受難者後援會”成立於2005年3月24日,是在澳大利亞註冊的非政府、非營利性人道主義組織, 旨在幫助中國境內被關押的良心犯、宗教犯。自成立以來,為多名生活貧困的系獄者或其子女提供經濟資助,僅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就救助了國內27位正在服刑、22位新近獲釋或長期遭受政治迫害且生活特別困難的的良心犯及宗教犯。

 

中国人权受权首发

2010年度“六四抗暴者子女成长基金”获得者名单及情况
简介中国政治及宗教受难者后援会

為紀念“六四”21週年,2010年6月16日,“中國政治及宗教受難者後援會”宣佈從2010年起設立年度《六四抗暴者子女成長基金》(規則詳見此頁,首發“維權網”網站已被破壞,鏈接無法打開),向生活困難的“六四”抗暴者子女頒發助學金和獎學金。截至到7月31日,共收到19份申請,評審小組根據基金規則中公告的評選原則對申請人情況予以核實和評選,經評委評議,7名抗暴者子女獲得助學金,2名抗暴者子女獲得獎學金。由於北京是“六四”抗暴的重災區,故“後援會”決定給予北京的5名生活極度困難的申請者子女(均為學齡前兒童)鼓勵金。對於未能獲得前面三項救助的申請者,評委均回覆郵件說明理由並表示了歉意。獲獎學金、助學金及鼓勵金者的資助款項已全部發放到位。

一、助學金獲得者名單(每人1000澳元):

1、宋XX(宋士輝先生之子,北京市XX小學一年級學生)
2、毛XX(毛國良先生之女,浙江省XX中學初三學生)
3、汪X(汪永祿先生之女,北京市XX小學五年級學生)
4、張X(張福坤先生之女,北京市XX中學高二學生)
5、張X(張明先生之子,四川省XX小學四年級學生)
6、孫XX(孫彥財先生之女,北京市XX小學三年級學生)
7、邵XX(邵凌才先生之子,XX高校學生)

二、獎學金獲得者名單(每人1500澳元):

1、馬X(馬國春先生之女,北京市XX小學二年級學生)
2、姜XX(姜春元先生之子,XX高校學生)

三、助學金及獎學金獲得者家長情況簡介

1、宋士輝先生:1970年出生,北京市人,捕前無業。1989年6月4日,宋士輝先生與數百名抗議六四屠殺的市民在北京市東城區美術館十字路口攔截一輛警車,繳獲電警棍一根。1989年6月14日被捕,當年11月被以“流氓罪”、“搶劫罪”判刑11年。1998年1月15日出獄,長期無業,家庭生活十分艱難。

2、毛國良先生:1959年出生,浙江省寧波市人,捕前系浙江教育學院學生。毛國良先生積極參加八九民運,抗議六四屠殺。1989年6月18日,在“專升本”的畢業典禮上被捕,隨後被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1993年因中國申辦奧運會獲提早釋放。出獄後的10餘年裡,毛國良先生以教書為生,因政治原因屢遭辭退,生活無保障。

3、汪永祿先生:1968年出生,北京市人,捕前無業。1989年6月4日晚11時,汪永祿先生與朋友一起在朝陽區紅廟攔截戒嚴部隊軍用卡車,繳獲五四式手槍4把,並從坦克上繳獲機槍子彈22發。1989年6月15日被捕,當年9月被以“搶奪槍支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1998年3月出獄,一直無業,全家三口僅靠其妻子每月1000元的打工收入維持,生活極為貧困。

4、張福坤先生:1959年出生,北京市人,捕前無業。1989年6月4日凌晨2時許,張福坤先生與眾多市民在北京市西城區車公莊十字路口攔截數輛戒嚴部隊軍用卡車,並放火點燃其中一輛。1989年6月18日被捕,當年12月被以“放火罪”判處無期徒刑。2006年出獄,一直無業,其妻子最近下崗,家裡生活極為貧困。

5、張明先生:1969年出生,四川省成都市人,捕前系西北大學中文系學生。張明先生積極參加八九民主運動,六四屠殺事件發生後組建政治性社團,繼續從事反抗活動。1990年3月被捕,被以“反革命集團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1998年出獄,從事過許多職業,包括擺地攤,開無照經營的出租車。目前靠寫稿為生,勉強餬口。

6、孫彥財先生:1966年出生,北京市人,捕前系北京市大興縣舊宮鄉舊宮村農民。1989年6月3日晚11時許,孫彥財先生與眾多農民一起,在舊宮鄉集賢村西北側公路攔住一輛戒嚴部隊的裝甲車(車內有12名官兵),搗毀其外部設施。1989年6月4日凌晨被捕,當年12月被以“搶劫罪”判處無期徒刑。2006年出獄,偶爾幹些雜工,其妻子無業,生活極為貧困。

7、邵凌才先生:1962年出生,山東省鄒縣人,捕前系山東濟南第一機床廠教育處職工學校教師。1989年6月6日,邵凌才先生在濟南市有數千人參與的公開集會上發表演說,抗議六四屠殺。1989年6月19日被捕,1990年初被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1993年出獄,因官方規定,終身不允許從事教學工作,只能四處打零工,艱難維持生計。幾年前眼疾加重,幾近失明。其妻子在濟南某紡織企業工作,在企業瀕臨倒閉的情況下被迫內退,每月僅領生活費300多元,目前家庭生活極為貧困。

8、馬國春先生:1959年出生,北京市人,捕前系首都鋼鐵公司第二建築公司工人。1989年6月4日凌晨7時許,馬國春先生與許多市民一道在屠殺最慘烈的西長安街木樨地截住一輛裝滿武器的軍車,市民們將武器裝備予以搗毀。馬國春先生從車上拾得3枚催淚彈後,繼續向西行至公主墳交通中隊門口,看見一隊滿載戒嚴部隊軍人的軍車正朝天安門方向行駛,憂心堅守在天安門廣場上的學生的安全,當即引燃3枚催淚彈擲向軍車,結果被當場拘捕。1989年9月,被以“流氓罪”、“搶劫罪”判處11年有期徒刑。1999年出獄,一直靠打零工為生,其妻子長期無業,家庭生活極為貧困。

9、姜春元先生:1958年出生,山東省青島市人,捕前系青島味精廠工人。1989年民運期間,姜春元先生多次在青島市政府前和繁華鬧區演講,六四屠殺事件發生後,到海洋大學宣傳抗暴方式,被門衛截留、逮捕。此後被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關押在萊西北墅監獄。1992年底出獄,從事過多種職業,目前無任何經濟來源,家庭生活十分艱難。

四、鼓勵金5名

後援會決定:對生活極度困難的5名北京申請者的子女(學齡前兒童)給予鼓勵金,每人600澳元。

鼓勵金獲得者及家長情況簡介:

1、張群先生之女(2歲)
張群先生:1970年出生,捕前系北京西郊冷凍食品廠臨時工。1989年六四事件後因“放火罪”被判處無期徒刑,2003年4月出獄,2005年結婚,目前全家三口的經濟來源靠其妻子每月1000元人民幣的打工收入,生活一直十分貧困。

2、張保群先生之女(6歲)
張保群先生:1966年出生,捕前系北京市第一皮鞋廠工人。1989年8月23日被以“放火罪”判處無期徒刑,2003年4月25日出獄,2004年結婚,女兒出生後被確診為先天性心臟病,2008年動手術,其妻子一直在家照看孩子,張保群本人打些零工,每月收入六、七百元,家庭生活一直十分貧困。

3、於文先生之女(4歲)
於文先生:1967年出生,捕前無業。1989年6月9日被捕,後以“流氓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2000年6月8日出獄,2005年結婚,家庭生活一直十分貧困。

4、許寧先生之子(2歲)
許寧先生:1972年出生,1989年6月4日,為抗議戒嚴部隊屠殺平民,在北京北二環路鼓樓橋燒燬戒嚴部隊軍用卡車一輛,後被以“縱火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1997年10月出獄,2008年結婚,家庭生活一直十分貧困。

5、張寶生先生之女(3歲)
張寶生先生:1974年8月31日出生。1989年8月24日被捕,1990年8月被以“反革命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放火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合併執行15年。2000年8月出獄,2003年結婚,其妻子一直在家帶孩子,想送女兒去幼兒園,但無經濟能力,目前一家三口的經濟來源僅靠張寶生先生每月1000元的打工收入維持,生活一直十分貧困。值得一提的是,張寶生先生是當年北京被捕的年齡最小的六四抗暴者,被捕時尚不滿15歲。

五、衷心感謝不願署名的長年捐助者為本年度基金所提供的1萬澳元。

“六四抗暴者子女成長基金”評審小組
中國政治及宗教受難者後援會
2010年8月26日於澳大利亞悉尼

附:

“中國政治及宗教受難者後援會”簡介
《六四抗暴者子女成長基金規則》(暫定)
 “六四抗暴者子女成長基金”補充說明

中國人權被授權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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