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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公民大聯署”要求立即批准《公民權利公約》的《公民“權利”主張書》

2014年02月08日

在第十二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即將召開之際,杭州律師王成在網上發出呼籲聯署要求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即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公民“權利”主張書》。 “主張書”說,《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是世界公認的最低人權標準,中國政府已經簽署該公約多年,如國務院再繼續拖延不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恐無顏面對世界各國政府,更無資格自稱“人民政府”;立即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順應世界潮流吸收現代政治文明、保障人權建設現代憲政民主國家,已成為全體國民的最核心價值共識,是化解社會矛盾的必由之路,當然也是國務院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自然法定義務,絕不容再有任何拖延!


“千萬公民大聯署”要求立即批准《公民權利公約》的《公民“權利”主張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體公民:

在第十二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即將召開之際(2014年3月5日),我們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的終極擁有者、國家的真正主人,特在此一起強烈呼籲,要求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即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主要理由如下:

一、《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是世界公認的最低人權標準,不簽署公約適用此標準者,斷無顏立足於世界民族之林。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是聯合國在《世界人權宣言》的基礎上通過的一項公約。聯合國大會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六日第2200A(XXI)號決議通過並開放給各國簽字、批准和加入,按照公約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於一九七六年三月二十三日生效。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核心是生命權、免受酷刑權和公正審判權、人身自由和安全權、遷徙自由權、思想自由權、良心自由權、言論自由權、宗教自由權、集會自由權、遊行自由權、結社自由權和選舉權被選舉權等權利,通稱“第一代人權”。

《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核心是工作權、受教育權、享受適當生活水平權、婦女兒童和少數族群權利等,通稱“第二代人權” 。 “第二代人權”是對“第一代人權”的進一步補充和豐富完善,而不是對“第一代人權”的否定。

相比於“第二代人權”,對於保障人類的尊嚴和精神價值而言,“第一代人權”顯然更基礎、更重要。故《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被國際社會公認是“當代得到普遍接受的最低人權標準的最權威表達”。

一個民族,如果不能享受世界公認的最低人權標準,還有何顏面立足於世界民族之林呢?

一個擁有5000年光輝燦爛文明史的民族,絕不能接受這種奇恥大辱!

二、中國政府已經簽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多年,如國務院再繼續拖延不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恐無顏面對世界各國政府,更無資格自稱&ldquo ;人民政府”。

1998年10月5日,時任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秦華孫大使在聯合國總部代表中國政府簽署了《公約》。但至今已近16年,國務院竟還沒有啟動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批准該公約的程序,其中緣由實在是令人難以理解。

特別需要強調的是,截止2010年11月1日,在聯合國193個會員國中,已有167個國家正式加入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國大陸遠遠落後於人類主流文明步伐已顯而易見,這實在是13億中國人之恥,也是全人類的恥辱!
一個從中央到地方省市縣鄉五級政府號稱“人民政府”的國家,一個《憲法》明定“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國家,其人民竟然得不到世界公認的最低人權保障,這樣子的政府,還有臉說自己是“人民政府”嗎?

三、公民的基本權利得不到保障,社會矛盾已經越來越尖銳,或有崩潰之憂。

最近30多年來,中國大陸的經濟發展成就有目共睹,但與此同時官員貪污腐化猖獗、特權橫行、為富不仁、自然環境嚴重污染惡化、貧富差距擴大、社會道德水準下降&hellip ;…底層民眾對此嚴重不滿,可以說是民怨沸騰、怨聲載道,官民對立、貧富對立已經到了極度嚴重的程度,社會極度撕裂對立甚有爆炸、崩潰之憂。

上述這些表象的背後,其深層根源正在於民權不彰、官權膨脹:公民的選舉權被選舉權、言論自由權、結社權、集會遊行示威權等基本公民權利根本得不到保障,對政府也就毫無監督能力,於是官員自然會走向貪污腐化醜聞不斷,上行下效整個社會失去了正確的價值觀,為追求物質財富和物慾享受而不擇手段互相傷害……。

鑑於以上嚴重情況,立即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順應世界潮流吸收現代政治文明、保障人權建設現代憲政民主國家,已成為全體國民的最核心價值共識,這是化解上述社會矛盾的必由之路,當然也是國務院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自然法定義務,絕不容再有任何拖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條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第二十七條第二項: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經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繫,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努力為人民服務。

第四十一條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等相關規定,我們13億公民,才是國家的真正主人,我們不僅有權利而且有“權力”(即主權在民、國家主權的真正終極擁有者)向國務院、全國人大常委會鄭重提出如下要求:

一、本屆國務院立即向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請求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報告;

二、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即批准國務院的報告同意簽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人權大潮,浩浩蕩盪。順之者昌,逆之者亡。

讓我們一起期待、促進、推動中國的人權保障水平和世界主流文明接軌的那一天盡快到來!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王成
身份號碼42060219751107****
職業:專職律師
手機:18989878464  13616501896
郵箱:citizenright1989@gmail.com
2014年2月8日


附註

注1:聯署簽名格式:姓名+籍貫或居住地+職業。

注2:聯署簽名方式:一,請發短信至手機18989878464;二,或發郵件到郵箱:citizenright1989@gmail.com,兩種方式擇一即可請勿重複。

注3:聯署名單由杭州律師王成(王楚襄)整理、公佈,如有遺漏或錯誤,請及時聯繫。

注4:本聯署活動近期目標100萬人,遠期目標1000萬人,最終到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公約之日止。

注5:因本聯署活動預計持續時間較長、參與人數數量巨大,整理公佈名單的工作量較大,為保持準確性、持續性需要分散到各省分頭徵集整理公佈,故現在誠邀全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特別行政區)有意積極參與此項活動的公民和王成(王楚襄)律師聯繫,然後確定34位公民分頭收集整理本省名單,匯總到王成(王楚襄)律師處後公佈。

此34位公民和王成(王楚襄)律師一起為本聯署活動的發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