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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廣場

公民廣場是一個虛擬的網絡“民主牆”,供國內民眾張貼個人的遭遇、公開信、聲明、案件陳述以及照片、法院文件和視頻等,與人分享他們的故事。雖然大部分張貼內容是中文,但中國人權對每個張貼都提供了英文的標題和簡要介紹;中國人權還將有些文章內容翻譯成英文。

公民廣場是2010 年春季推出的,它一直作為一個自由發表的平台,讓訪民、維權人士、律師和其他公民來揭露腐敗和官員瀆職,揭露從非法拘留到綁架和酷刑的侵權案例,發表公開聲明,包括呼籲對官方的問責制和透明度,呼籲對強迫拆遷進行補償等。

這個虛擬的“民主牆”的不斷擴大充實,反映了中國公民維護其權利的強烈願望和中國越來越多的公民行動。在公民廣場上的張貼也幫助這些個人和群體得到國際媒體對他們案件的關注。

通過公民廣場,記者、研究人員和一般公眾能夠對一些個案的細節了解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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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力絕食志願者哎烏在報告中說,數天時間,已有超過1000人簽名要求讓郭飛雄保外就醫。 哎烏說,原定7號絕食的隋牧青律師,尚在取保候審,因國保威脅,而被迫退出絕食;另有三名接力志願者,亦被國保上門傳喚;而郭飛雄的姐姐,亦在5號晚,接到了陽春監獄的電話,稱她在胡鬧。 絕食接力者的兩項訴求是:一、為郭飛雄保外就醫。二、希望曾關押郭飛雄的天河看守所和陽春監獄,公佈郭飛雄的兩份入獄體檢報告,和他被關押期間的健康數據。 哎烏說:有消息說,5月6日早上郭飛雄的律師短暫會見了他,過程約兩分鐘,獄方不讓郭飛雄說話。 哎烏呼籲堅持抗爭,並呼籲國際社會、人權組織關注為理想捨命的郭飛雄的生命健康。 背景:...
被控“侮辱、誹謗罪”的維權律師舒向新,其代理律師蔡瑛發出消息說,舒向新在濟南第二看守所因拒絕強迫勞動而被銬在通風走道處,只能一腳著地,時間長達7個多小時;其間被張性管教幹部毆打五十餘拳,並被禁水、禁食、禁尿。 舒向新律師在濟南第二看守所被暴毆 蔡瑛律師 2016年1月4日 舒向新被打了,張姓管教幹部打的,有傷,打得很厲害。打的原因就是找岔,強迫舒向新勞動干活。打了五十多拳,從早晨8:30到15:50分一直扣著,只能一腳著地,餓飯,禁水,不讓拉屎拉尿,穿得很單薄。管教幹部一直銬著舒律師,首先看守所里外欺騙說在提審,律師說前台沒有提審記錄,後來又說管教幹部在談話,不能會見。律師找看守所領導交涉,...
異議人士 於世文 的代理律師馬連順5月1日到看守所會見於世文時得知:為抗議鄭州市管城區法院在其案件起訴到法院近15個月中,不問不審不判,卻違背法定條件到最高法辦理延期三次,於世文已從4月27日開始絕食,目前已很難寫字。於世文身患血壓高、血質稠、心髒病、抑鬱症等疾病,到看守所後又發生過第二次中風,在這種情況下絕食,律師深感擔憂。 背景資料: 於世文因組織“六四”公祭活動於2014年7月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 正式逮捕 。 2015年4月22日於世文接到起訴書,次日於世文 發表獄中感言 ,說因為為六四實質性做出了一點努力而遭到起訴感到很榮幸。 於世文在1989年的民主運動中,...
數名維權人士發起24小時接力絕食抗議活動,敦促中國當局立即對 郭飛雄 進行有效、合理的醫治。參加第一批絕食的7名志願者中,包括四川汶川地震後對“豆腐渣”工程展開調查、為死難學童討還公道而入獄5年的環保維權人士譚作人以及維權律師隋牧青。絕食活動從5月4日開始,要求各志願者在本人絕食前發布簡短聲明,或在絕食後撰寫感言。 4 月下旬,著名維權人士郭飛雄的姐姐在微信上發出 郭飛雄健康狀況嚴重惡化的信息 。郭飛雄因參加支持《南方周末》編輯抗議新年獻辭被政治性干預遭篡改的活動,被以兩項“莫須有”的罪名判刑6年,在廣東省陽春監獄服刑。 救援郭飛雄接力絕食倡議書 目前,中國著名人權捍衛者郭飛雄,...
王宇律師: 你好!在2015年7月9日之後,我們在網上看到那個最著名的視頻,第一感覺是:你怎麼可以在法庭上指著法警罵他呢? 我們很渴望看到鏡頭切換到你所指的那個方向,看那個方向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很遺憾,我們生平只進過一個法庭,就是天津市高院的行政庭。看見那個法庭前後左右不同方位有六個攝像頭,據說這樣的佈置攝錄無死角。 我們不知道你罵人的那個法庭上佈置了幾個攝像頭,只奇怪視頻上始終不顯示你所指的方向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在問了無數人之後,找到了在現場的律師的記錄,才知道,你所指著罵人的那個方向,是四個法警把一個女人死命壓在地上。 這個女人是個犯罪嫌疑人沒錯,但是她在被警察審訊過程中,被扒光衣服...
我的法庭陳述 各位、法官、檢察官、律師及親友們:大家好! 廣州市檢察院、穗檢公——刑訴(2016)5號起訴書檢控我以“造謠、誹謗”等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五條第二款,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追究我刑事責任,我現在作出自辯。 是公民的良知和責任,使今天我又一次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廿七年前的北京春夏之交,我參與和見證了那場史無前例的反腐敗、爭民主、爭自由、史稱“六四事件”的學生運動,目睹了手無寸鐵年輕的學生慘死的一幕。廿七年過去了,慘景揮之不去,至今仍痛徹我心扉,總有一種不可抑制的衝動和責任,促使我為冤死的學生英魂去奔走吶喊。為此,我寫下了...
張凱的辯護律師張磊向浙江省溫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控告,指出溫州市公安局局長黃寶坤以及辦理張凱等人案件的相關警員,涉嫌破壞《刑事訴訟法》的實施,非法阻礙當事人、辯護人依法行使訴訟權利(通信權利),其應當立即糾正違法行為,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請檢察院依法對之進行法律監督。 關於溫州市公安局局長黃寶坤及相關警員涉嫌阻礙當事人、辯護人依法行使通信權利的控告狀 控告人:張磊,北京市同翎正函律師事務所律師,系張凱的辯護人 被控告人:黃寶坤,溫州市公安局局長;以及溫州市公安局辦理張凱等人案件的相關警員 控告事項:被控告人涉嫌破壞《刑事訴訟法》的實施,非法阻礙當事人、辯護人依法行使訴訟權利(通信權利)。...
2016年4月8日,廣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對維權人士謝文飛、王默分別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兩人在法庭上均指對其判決於法無據,並在離開法庭時高呼“廢除一黨專政、建立民主中國”、“言論自由”等口號。 謝文飛、王默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開庭宣判紀實 歐彪峰 2016年4月8日上午九時,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第十三審判庭對謝文飛、王默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九時許,謝文飛帶著手銬進入法庭時高呼“廢除一黨專政、建立民主中國”口號,其要求解除手銬法警不准​​。在辯護律師的要求下,法庭讓法警解除了手銬。 宣判開始,法庭宣讀判決。法庭宣判:...
《南方都市報》文化副刊編輯余少鐳發微博公開其提出離職的原因。 余少鐳的微博: 在這春天裡,我們做個了斷吧,不拖泥帶水了。人老了,這麼長時間膝蓋實在受不了,就想試試能否換個姿勢。負責盯我微博並通知上頭讓我刪的那位,可以長抒一口氣了吧,不好意思,這幾年讓您緊張了,衷心祝愿您有新的工作方向。順便周知各位關心我的朋友,不再見了,南方。(不好意思,我以後一定好好練字) 員工離職申請表 姓名 余少鐳 入職日期 2000.6.1 擬離職日期 2016.4.1 部門 南都文化副刊 職位 編輯 聯繫電話 離職後聯繫地址 離職原因: 無法跟著你們姓 (個人原因,未能提前三十天提交申請,...
2009年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13年、現在湖南赤山監獄服刑的異議人士謝長發告訴探監的弟弟:2016年1月29日,他所在的第八監區副監區長劉宏因為他看書的事情,用塑料板當著200多名服刑人員的面,暴打他的頭部,他因此絕食抗議達50多小時。因謝長發講述獄中受虐之事,他們通話不到5分鐘,就被獄警掐斷了通話。 文章鏈接: http://biweekly.hrichina.org/article/32026
四川維權人士陳雲飛去年3月25日在為“六四”死難學生肖傑、吳國峰掃墓後被拘留,同年4月30日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尋釁滋事罪逮捕;外界長期不知其關押狀況,直到案件移送到檢察院審查起訴之後,律師才得以會見到他。劉正清律師說,陳雲飛向來是“快樂維權、快樂民主”,其對當局假司法之名行政治迫害之實,也就採取輕蔑的態度​​——他打算在法庭不說話打瞌睡。 【陳雲飛案情況通報】(說明:因本這幾天很忙,再加之身體微恙未及時發布,特致歉!)2016年2月17日上午在成都公民圈朋友的護送下,我和成都律師冉彤會見了陳雲飛。陳雲飛是早期民主鬥士,以快樂維權、快樂追求民主而名於世。故民主圈的朋友們也就“快樂”...
2016年2月18日,新疆維權人士張海濤被烏魯木齊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和“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情報罪”二罪併罰判處19年徒刑,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2萬元人民幣。張海濤的辯護律師說,他很堅強,堅稱自己無罪。他已提出上訴。 【張海濤案情況通報】(說明:因本這幾天很忙,再加之身體微恙未及時發布,特致歉!)2016年2月18日(星期四)上午在烏魯木齊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看守所會見了張海濤。張海濤很堅強,他說:看守所的警察勸認罪,爭取輕判,但他認為自己無罪。他說“我是無罪的,我始終會為自己做無罪辯護”。要我轉轉告:對外面朋友們的關心和幫助,表示感謝! 一審判處張海濤:...
遼寧省鐵嶺市異議人士姜立軍(又名姜力鈞)於2016年1月15日被瀋陽市大東區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刑3年。姜立軍被指控撰寫詆毀黨和政府形象的文章並發佈到網上,引發大量網民對國家公信力的質疑,對政府工作的開展造成了不良影響,嚴重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姜立軍於2014年5月16日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和尋釁滋事罪兩項罪名拘留,同年6月23日被以涉嫌這兩項罪名批准逮捕,最後以尋釁滋事罪獲刑。被關押期間,姜立軍曾遭受刑訊逼供(《 關於瀋陽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岳鵬等人對我刑訊逼供的控告信 》)。
2016年1月29日上午9點半,廣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對維權人士唐荊陵、袁朝陽、王清營“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作出宣判,他們分別被判刑五年、三年半和兩年半。唐荊陵及其辯護律師認為,唐荊陵宣揚“非暴力不合作”理念的行動不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其言行未超越《憲法》規定的權利範疇;沒有相關證據可以指證唐荊陵等人使用了造謠、誹謗或其他形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三人的律師均為他們做了無罪辯護。 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決 書 (2015)穗中法刑一初字第167號 公訴機關廣東省廣州市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唐荊陵,男,1971年10月28日出生,...
尊敬的總統候選人,你們好!在激烈的選戰之後,你們正靜候著選民的最終裁決,而在此之前,我早已在廣州市第一看守所裡密切關注著海峽彼岸的這場政治角逐。作為政治犯,我被剝奪了寫信和收信的權利,與律師會見和交換信息也受到中共當局諸多干擾,但是我仍然要向你們表達我的祝賀。這祝賀更是獻給台灣2300萬人民的。你們可以在人民面前公開地進行競爭,而人民可以自由的選擇在下一個四年中誰將來管理這個國家。 在已經走過了民主轉型期和鞏固期的人們看來,自由是如此的理所當然,這樣的祝賀未免顯得了無新意。但是我仍然懇切地希望,我們在海峽這一邊所正在遭遇的一切,能夠讓在激烈選戰中的人們永遠銘記:...
我是徐琳,中國大陸異議作家、詩人、歌曲創作人、建築高級工程師。2015年12月1­7日早上七點多,我送小孩上學後回家的路上,被一名穿制服的員警和多名國保攔截帶到廣­州市南沙區東湧鎮派出所。在派出所,他們搶走了我的手機,我罵他們是土匪。之後他們拿­來傳喚證要我簽字,我要求給我一份,他們先是推脫,在我一再堅持下,他們才給了我一份­。傳喚的罪名是尋釁滋事,理由是我在網上發表的《大撒幣之歌》、“推翻共產黨的軟體”­、《可愛又可敬的韓良老伯》等帖子以及我創作的多首歌曲。對他們的問話我一概不予回答­。問話結束後他們仍然不讓我走,那名員警說他們派出所很煩我,說治安隊的人揚言要找人­打斷我的腿,...
  • Supporters of Pu Zhiqiang protesting outside court during his trial on Monday, December 14, 2015. Placards: "Pu Zhiqiang not guilty.”
2015年12月14日(星期一)浦志強案庭審期間,聲援者在法院外進行抗議。 2015年12月14日(星期一)浦志強案庭審期間,法院外的聲援者遭不明身份人員推開。 2015年12月14日(星期一)浦志強案庭審期間,法院外的聲援者遭不明身份人員推開。 2015年12月14日(星期一)浦志強案庭審期間,聲援者在法院外進行抗議。 2015年12月14日(星期一)浦志強案庭審期間,聲援者在法院外進行抗議。 2015年12月14日(星期一)浦志強案庭審期間,聲援者在法院外進行抗議。
1.陳麒麟 2.渠紅霞(網名:糊塗或瑪利亞)山西籍北京家 3.鮑乃剛 4.王素娥遼寧 5.張占河北石家莊 6.侯敏玲四川汶川 7.盛蘭福 8.陳文昌 9.宋偉山東臨沂蘭陵 10.冉崇碧四川汶川 11.岳永進遼寧 12.林淑軍遼寧 13.趙宏玉遼寧 14.王麗鳳遼寧 15.崔斌重慶萬州 16.華意誌 網名 馬新立被警察帶走後晚上7點左右回家。 齊月英沒有被抓,被警察暴力驅離。 孫東昇 被抓後釋放。 李美青回家了,被抓後下午2點左右放回。 田衛東(網名:金友園):15日凌晨3點多被住所地派出所接回放回家。 15日13點50分候敏玲來短說重慶崔斌,湖北鮑乃剛、甘肅候敏玲、遼寧林淑軍、趙紅玉、...
如果說我以前竭力避免人權律師這個圈子,是因為李和平律師。我實在受不了自己的家門天天被警察守著,受不了丈夫在外地辦案時被某個派出所抓了進去,受不了丈夫被套上黑頭套綁走暴打。在709事件發生後,我想了解為什麼這些律師成為人權律師?他們是怎樣在外人看來滿地黃金可撈的律師行業裡,選擇了不討好,賺錢少,污衊少不了的人權律師這條路? 接觸人權律師五個月,我由衷地感慨:這群人權律師,是精英中的精英,律師中的良心! 那些個身價過億的財閥,那些汲汲營營終於登上官場高位的高官,是世人眼中的精英,但是真正的精英卻不是這樣的!良心未泯的人才有機會成為精英。法治社會律師依法辦案不稀奇,...
2013年6月我認識了美麗大方的—王宇,憨厚的—包龍軍。當我接到蘇州虎丘法院電話對蘇州建鑫建設有限公司項目經理丁建新毀戈覺平房屋一案提起公訴,我們聘請了王宇 劉曉原律師。接到2013年8月19日開庭傳票王宇劉曉原律師來到了蘇州為我們代理了戈覺平房屋被毀一案,在庭審中王宇律師不怕審判長多次打斷辯護和威脅語氣據理力爭王宇律師和劉曉原律師的精彩辯護贏得了旁聽席上一百多人的熱烈掌聲。蘇州建鑫建設有限公司項目經理丁建新被判三年三緩。目前案子申訴江蘇省高院 在此我呼請王宇繼續為我們代理。 包龍軍憨厚正實他為我們代理了多個行政訴訟也為蘇州維權人士法律援助付出很多,蘇州維權人士都喊他(老好人)...
余文生律師於2014年10月13日因涉嫌支持“香港佔中”被北京市公安局大興分局抓捕,後被羈押99天,其間遭受酷刑,並患上疾病。為此,余文生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依法追究惡警馮盛名、韓超實施酷刑的刑事責任。 余文生對惡警酷刑的訴訟 刑事自訴狀 自訴人:余文生,48歲,北京市人,北京市道衡律師事務所律師,住北京市石景山區八角北路24棟6門107室,電話13910033651。 委託代理人:梁小軍,北京市道衡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人1:馮盛名,北京市公安局大興分局警察 被告人2:韓超,北京市公安局大興分局警察 訴訟請求:依法追究馮盛名、韓超刑訊逼供的罪行 事實和理由:...
河南鄭州民運人士董廣平不堪國內警方對他及家人的迫害和騷擾,攜妻女逃亡到泰國,並獲得聯合國難民保護身份,但10月28日在曼谷被移民局警察抓捕。董廣平的妻子撰文講述丈夫的經歷及家人的遭遇,呼籲聯合國和國際社會的救援,呼籲泰國政府不要聯合中共作惡遣返其夫。 董廣平妻子谷書花的呼籲 董廣平,中國在押政治犯(CPPC號00156),是我的丈夫,1958年出生在一個軍人家庭,河南省鄭州市人,曾為警察,民主公益人士,2001年曾因參與民主政治活動被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入獄三年,2004年出獄後仍恪守民主理念,要求當局平反“六四”,走民主憲政之路;2014年2月2日,...
請法庭明確中國就是中國共產黨的國,中國就是一個黨國的概念,否則指控我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就不可能成立。
部分中國律師就被禁止出境事宜 致北京市公安局聯合公開信 北京市公安局、王小洪局長: 促使我們聯合致信的原因是:近期,我們這些律師在欲出境旅行、學習時,均被各地邊檢機構攔截,邊檢機構稱是北京市公安局認為我們“出境可能危害國家安全”,進而做出禁止我們出境的決定,由他們執行。雖然攔截時各地邊檢機構均沒有向任何被他們攔截的人出具過任何書面檔,但我們姑且相信他們的說法,即我們被禁止出境的原因是你局做出決定並通知邊檢機構執行。 首先,需要特別強調的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條第(五)項之規定,以“出境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為由禁止公民出境的,其決定權在“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
藺其磊律師自己發在“709”營救群的貼文,他將會採用法律手段,譴責公權的違法,捍衛一個公民的尊嚴! 藺其磊律師:2015年11月10日8:40分,我在北京首都機場T2航站樓辦理邊防檢查時,被北京市出入境邊防檢查智總隊下屬的邊檢站以護照有問題攔下,一名叫韓飛的警察(別人叫他隊長)告訴我說“你等下我請示看什麼情況盡快告知你”。我催問了兩次,9:03分,該警察告知我:“我告訴你是誰因為什麼不讓你出境,是北京市公安局因為你出境會危害國家安全拒絕你出境的”。我向他要書面的決定,他說沒有!我說:你是代表一個執法機關的,口頭一句話就不讓我出境了,你們有什麼見不得光的啊。到底是誰在危害國家安全!...
鄭湘律師於10月27日再次到天津河西看守所,終於得知:胡石根的案子是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辦理的;胡石根於7月11日被刑事拘留,8月7日被轉為監視居住(指定居所),涉嫌罪名是煽動顛覆和尋釁滋事。律師仍未見到胡石根。 尋找胡石根(二) 鄭湘(律師) 2015年10月14日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預審支隊長趙旭答應我落實胡石根老師的“案子”是否在河西分局經辦,但等待多日沒有回音,趙支隊長留給我的電話也打不通,於是在10月27日我再次赴津尋找答案。在天津巧遇呂洲賓律師、紀中久律師,他們兩位也是要找趙旭支隊長落實有關情況的。 10月28日早不到八點半,我們已趕到河西看守所預審支隊的辦公樓下,...
北京異議人士、基督徒胡石根於2015年7月10日與劉永平、戈平一起準備參加教會的聚會時失踪,家屬委託律師報案後近100天,其所居地德外派出所答復是仍然沒有找到。鑑於劉永平、戈平已被天津市河西區公安分局以尋釁滋事罪予以刑事拘留,律師於2015年10月14日前往天津市河西區看守所查詢胡石根的下落,但被告知查無此人。 尋找胡石根(一) 鄭湘(律師) 這是一起蹊蹺的事件! 一 胡石根,基督徒,原北京語言大學講師,2015年7月10日其與劉永平、戈平一起準備參加教會的聚會時,在北京失聯。事發後,胡石根老師的家屬委託北京律師向其居住地的北京市西城區德外派出所報案,請求對胡石根老師的意外失踪進行調查,...
福建維權人士吳淦6月下旬被以“尋釁滋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等罪名批捕後,辦案單位以“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為由不同意燕薪律師會見;3個月過後,李方平律師前往福建省永泰縣看守所要求會見,同樣被拒絕,而且吳淦現在到底在何處都不得而知。 9 月 22 日要求會見屠夫吳淦小記 李方平律師 自六月下旬廈門思明公安通知吳淦被以“尋釁滋事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批捕後,辦案單位以“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為由不同意燕薪律​​師會見。逮捕後又已偵查三個月之久,2015年9月22日我到福建省永泰縣看守所要求會見。只有一位長者在門衛室值班,看見我過來有些驚訝,趕緊向所長報告。所長通過門衛告知沒有接到辦案單位通知,...
李昱函律師為王宇案於10月23日前往天津河西分局和河西檢察院,與之前一樣被搪塞。李昱函律師要求預審支隊支隊長趙旭記下並當面向專案組轉達辯護律師的6條法律意見和要求,盡快依法安排律師會見王宇。 為王宇律師案去天津河西分局和河西檢察院的情況 李昱函律師 2015年10月24日 昨天上午與第一次去天津的暨幸清賢代理律師冉彤先去天津市公安局尋找幸清賢的拘押單位,無結果。之後與也到天津尋找唐志順拘押地的馮延強律師,瑋良月律師一道前往河西分局預審支隊,被告知趙旭支隊長出去了,什麼時候回來不清楚。等候到二點多鐘的時候,我攔到從外面進來身著便衣趙旭,要求其回复我們9月21日提出的各項要求!...
鄭湘律師在會見被關押的吉林省吉林市訪民郭洪偉時得知,監管人員對郭洪偉違法使用戒具腳鐐、手銬,並唆使、縱容其他在押人員對他實施虐待。律師表示將對此等犯罪行為以及在會見中警員監控律師會見嫌疑人的違法行為進行控告和追究。 會見郭洪偉記 鄭湘 10月29日上午,經歷兩天波折,終於在吉林長春市吉林省人民醫院監護病房會見到郭洪偉。距9月16日在四平看守所會見不到50天,郭洪偉的狀態變化之大,使我大吃一驚。人明顯瘦了很多,鬍子足有兩寸長,從輪椅上被推進會見室居然戴著手銬。會見場所是吉林省監獄管理局管理的新康監獄在人民醫院的監管病區。會見室裡擺了一張桌子,一名看守警察自始至終在場監視。...
無錫的何鳳珠懷孕6個月大的到星期二在天安門放禮炮,其後被無錫市公安局濱湖分局抓捕最後決定取保候審。 本文是無錫上訪人士何鳳珠直接發給 中國人權 的。文中講述了她於2015年10月11日在天安門前放禮炮“上訪”的原因:一是為了揭露無錫濱湖區政府偷拆房子、綁架搶劫、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對其全家造成的殘害;二是為了法治的進步,為那些推進法治進步的人權律師呼籲。 我為何要在天安門前放禮炮及我所認識的王宇律師 這次去放禮炮就是被逼得沒辦法,10月11日差點把我打流產,報警後不出警,看到這種打壓法律對於老百姓,毫無意義。我84歲奶奶周靜文她的眼睛在濱湖區太湖街道書記許年平,...
劉曉原律師的孩子準備明年大學畢業後出國讀研究生,在辦理護照時被拒絕,說他參加了什麼反動組織。這是遭當局打壓的鋒銳律師事務所的第三個律師的孩子被限制出境。 我的孩子也不能辦護照出國留學 劉曉原律師 我孩子是南昌大學大四學生,準備明年大學畢業後去出國讀研究生。九月中旬,通過國內正規的留學機構辦理出國申請手續。按照留學機構的要求,必須在今年十一月之前辦理好護照,以便在12月份向國外大學遞交申請材料。孩子讀大學時戶口已轉到南昌。 10月8日,我的孩子去辦理護照。辦證部門說,公安機關戶籍檔案上的照片有些模糊,讓他一個星期之後再來。今天(10月15日)下午,我的孩子如約來到南昌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無錫市居民丁紅芬在本文中記述了其家2009年被非法強拆後,全家人在6年半的維權過程中無數次被非法關押並遭受折磨的經歷。 中國公民丁紅芬一家的人權報告 丁紅芬,女,48歲,320222196804195968,住無錫市濱湖區太湖街道錫南路106號,電話:13771116727 責任人:原太湖街道書記:林烽;13861875130; 無錫市公安局局長:趙志新,電話:15052221000 2009年6月27日 非法強拆,從此走上心酸維權路六年半 一、被關押人丁紅芬 1、2009年9月28日,國慶六十週年,在家裡被抓進東降和平商務賓館被太湖街道非法拘禁21天。 2、2010年7月6日審理沈果冬冤案...
“七九抓捕事件”中被捕的劉四新博士和趙威女士的辯護人王磊和任全牛律師前往天津河西公安分局預審支隊和河西分局要求會見其當事人,但被“踢皮球”,警察聲稱他們連辦案人是誰都不知道。 劉四新趙威會見律師權利何時實現?! 今天是2015年9月17日上午,七九抓捕事件之劉四新博士的辯護人王磊律師和趙威女士的辯護人任全牛律師一起到天津河西公安分局預審支隊(河西區看守所院內)要求見“辦案人”趙旭副隊長。在樓下大廳登記通報後,說趙隊長在忙要我們等著。在等待過程中趙威辯護律師去了趟近旁看守所辦理會見手續窗口又去詢問查找“趙威”這一被關押人員的信息,要求會見,話剛落地裡面警察就明確告知:“裡面沒這個人!”...
武漢維權人士王芳在會見律師中講述了她被逮捕的過程。 2015年7月25日她跟朋友一起吃飯時因穿印有“維權抗暴,公益良善”的T恤衫聲援屠夫吳淦,而於7月28日被抓捕;因其不配合,她被從行政拘留​​轉為刑事拘留,最後被正式逮捕。 武漢案情況通報——王芳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逮捕 劉正清 【武漢案情況通報】前天2015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本律師在武漢市第一看守所會見了王芳,其涉嫌的罪名是尋釁滋事,2015年9月14日正式逮捕,2015年9月15日下午3點宣布逮捕。她說:“2015年7月25日跟朋友一起吃飯時因穿印有‘維權抗暴,公益良善’的T恤衫聲援屠夫吳淦。...
維權人士袁小華、黃文勳、袁奉初、陳劍雄不僅被非法關押了兩年多,其間還遭受虐待,作者撰文為他們呼籲。 袁小華、黃文勳、袁奉初、陳劍雄被非法關押了兩年零四個月 賈榀 今日受朋友之託,來到赤壁市看守所,給四位在押的民運人士袁小華、黃文勳、袁奉初、陳劍雄每人存了五百塊生活費。袁小華湖南​​益陽人,大學畢業後成為一名中學教師,後停薪留職到廣東發展,幾年前開始參與民主維權運動,對廣州的同城街頭活動發揮了積極的推動作用,黃文勳90後廣東​​惠州人,2011年開始在廣州深圳等地開展街頭活動,極其堅強勇敢,百折不撓!袁奉初和陳劍雄都是湖北赤壁人,2012年開始活動,在廣州南周事件中積極參與抗爭,...
(唐荊陵會見狀況)9月1日葛永喜律師到廣州第一看守所會見唐荊陵,將聖經經文讀給唐荊陵聽,唐荊陵一直希望有本聖經看,但所方與國保一直不同意。從去年到今年大家郵寄和送的書、寄的信都被一看扣壓和退回。在被關押期間,唐的母親去世,當局喪失人性沒有讓唐荊陵去看母親最後一面及奔喪。唐荊陵、袁新亭(袁朝陽)、王清營三人1年3個月沒有放風,他們被迫參加勞動、晚上被迫加值夜班。他們分別被關在一個二十平米20一30人的監房內,長期營養不足、生活條件很差,三人關押期間生病得不到醫治、被同室和管教變相欺侮,被帶手銬、腳銬、定銬,受到非人折磨。這一切由看守所與國寶授意。他們三人在肉體上、精神上倍受折磨。...
北京警方為“維穩”,多年來對進京上訪的訪民進行打壓,嚴禁旅館和民宅租給他們住處,在重大節日或“敏感日”期間更是嚴查,令訪民惶惶不可終日。 首都,驅冤民維穩?更毀形象! ——訪民進京租借房屋受嚴控表明首都不容冤民勝於刑事犯 馬亞蓮 多年來,北京警方一直嚴令所有的公私旅館、民宅等一律不得借給進京訪民,否則房東輕則被罰款、吊銷執照,重則被拘留,重大節點期間更是嚴加清查、草木皆兵。試圖以此愚蠢、違法之舉逼使訪民離京,維護首都形象和“穩定”。 然全國各地數以千萬計非但討不到公道、還被地方當局整治打壓的訪民,除了進京告狀,又何來其它伸冤之道?但長年的旅途往返花費和精力透支,顯然令經濟困頓、...
秦永敏及妻子趙素利於今年1月起與外界失去聯繫,武漢市公安局給維權人士石玉林開出的傳喚書表明,秦永敏已被當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 中國人權觀察理事長秦永敏涉嫌“煽顛罪”拘捕 博訊報導(9月7日),一則武漢市公安局傳喚維權人士石玉林的通知書表明,異議人士秦永敏已經被當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或秘密拘押,時間早於2015年8月26日。秦永敏及其妻子趙素利於今年1月起與外界失聯,一直下落不明。 該通知書要求石玉林在8月28日上午11時28分前到宜昌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接受詢問,具體原因是因為武漢市公安局正在辦理秦永敏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
包龍軍被指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其律師陳永福於8月31日收到自稱為天津市公安局的電話,向律師調查了解相關情況。陳律師在答復中指出:如果警方濫定罪名,而又查明沒有相關犯罪事實,作為一件引起國內外廣泛關注的人權案件,天津警方最後將徹底無法收場。 關於包龍軍案的情況最新通報 今天(8月31日)早上9點,一個18202543929的號碼來電,告知其為天津市公安局,收到天津市檢察院轉辦的法律監督函,向陳永福律師調查了解相關情況。 該人詢問和了解了律師發函時間,律師是否知道具體承辦機關,律師如何知道歸天津警方管轄,包龍軍是否和案件有關,是否屬於北京鋒銳律所人員,警方是否和家屬接觸,...
維權律師李和平自2015年7月10日被不明身份人員從家中強制帶離後一直下落不明,其妻王峭嶺向法院提起第二份行政起訴狀,狀告公安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上的不作為。 行政起訴狀 原告: 王峭嶺,女,43歲,住大興區亦莊開發區,電話: 被告:北京市公安局,地址:北京市前門東大街9號 負責人:王小洪職務局長電話:010-85225050 案由:公安機關政府信息公開不作為違法 訴訟請求: 判決撤銷北京市公安局於2015年8月21日對原告作出的“市公安局(2015)第30號補告”《補正申請告知書》 判令被告依法對原告的四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做出答复。 事實和理由: 原告系李和平律師之妻。...
來自全國各地的訪民或冒著刺骨寒風或頂著烈日暴晒在馬路上、胡同里排數小時甚至幾天的隊,等待到國家信訪局上訪,但到窗口登記處卻被蠻橫拒絕受理,或被截阻;如今,因9月初要“大閱兵”,從8月中旬起,北京大小馬路、胡同和旅館已開始盤查、清理上訪維權者,國家信訪局成了無人空城。 國家信訪局,一座空城蓄血淚! ——蠻橫推拒個訪、強力截阻集訪的規定所依何來? 馬亞蓮 國家信訪局,集全國各地不同行業、不同性質、不同層次的人員來訪,舉報控訴的也是國內發生的各種不同內容、類別的大小冤屈和問題。而不同省市、級別的官員也都穿梭於此,表達各種態度、進行各種交易、發生各種觀念碰撞和達成。……等等。毫不誇張地說,...
維權律師王全璋於7月10日“被失踪”,8月10日,李仲偉律師第​​三次到天津河西區看守所,和​​王全璋的妻兒一起尋找王全璋;在經過多番要求和爭取後,終於得知王全璋已於8月4日被以涉嫌尋釁滋事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兩個罪名刑事拘留,但卻被拒絕會見王全璋。 王全璋律師被控涉嫌尋釁和煽顛 ——8月10日約見王全璋案辦案人員碎記 王全璋,一個在北京執業的山東籍律師,多次跟我講:做人權案件的律師,不能有任何不良嗜好,不能抽煙,不能喝酒,不能去娛樂場所。我雖認為有道理,但因抽煙沒戒掉,表面上我還是不以為然,但他這話我記在心裡了。 7.10後,王全璋失踪,為了找他,我曾兩次到天津公安局河西分局和河西看守所,...
8月24日,距包龍軍在首都機場與家人朋友失聯第44天,律師幾經查詢後終於在天津市河西區公安分局預審支隊獲知:包龍軍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和尋釁滋事罪已被在指定地點監視居住;但接待律師的警官拒絕介紹包龍軍涉案犯罪事實。律師嚴正指出辦案機關在長達40多天時間裡,沒有依法通知包龍軍家屬,嚴重違反法律規定;警官向有關部門詢問後回复說,已於7月13日向包龍軍家屬包璽寄送通知,但拒絕披露有關寄送細節。 包龍軍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和“尋釁滋事”罪監視居住 家屬未收到通知 8月24日,距包龍軍在首都機場與家人朋友失聯第44天,黃漢中、陳永福律師趕赴天津。 此前,從媒體報導得知,...
維權律師王宇的丈夫包龍軍於2015年7月9日在送兒子到機場準備去澳洲留學時被天津警察帶走,至今無音訊。2015年8月24日上午,陳永福、黃漢中兩位律師前往天津市河西區看守所要求會見包龍軍,接待警官查詢後先問律師怎麼知道人關在這裡,然後卻又說查無此人。 律師要求會見包龍軍,看守所稱“查無此人” 今天(2015.08.24)上午陳永福和黃漢中兩位律師,從北京趕赴天津前往天津市河西區看守所會見包龍軍,天津鄭建慧大姐和河南一位大姐到車站接站並陪同。 在抵達看守所後,兩位律師直接到看守所接待窗口遞交手續,提出要求會見包龍軍。 接待警官查詢後先問律師怎麼知道人關在這裡,然後答复說查無此人,...
劉正清律師:【劉遠東案情況通報】本律師與天河看守所預約2015年8月20日(星期四)下午會見劉遠東。我按時去該所辦理會見手續,此次卻與往常及別的律師辦理會見不一樣——值班員打開電腦一看就要打電話請示。我猜測最近象劉遠東這樣的所謂​​“敏感人物”上面是有交待的,他們肯定是受到了“特別的關注”。只要能讓我正常會見,這也罷了!然而正式會見劉遠東時,我像往常一樣擬將其妻兒的生活照讓他看,一拿出來,值班輔警嗅覺特別靈敏如狗聞屎般的興奮,尖叫:“不許看相片”!隔著鐵絲網的4、5警察似乎早有準備即刻撲向劉遠東。不停地刁難劉遠東,為了讓會見順利進行我息事寧人就將相片收起來。然而眾奴才仍不罷休,...
【劉正清通報隋牧青案情況】隋牧青律師於2015年7月10日23:40,被廣州番禺區南村派出所以尋釁滋事名義帶走。第二天即改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而被告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具體在何處尚不知)。隋被抓之前曾在我處留有幾份刑事授權委託書,囑我他一旦被抓就要我作其代理律師,其被抓後我恰好在珠海為“華藏宗門”案整整開庭一個月,庭審結束後其妻仍希望我代理此案。於2015年8月13日(星期四)簽署委託書給我申請會見。當天我持隋妻委託書及家屬關係證明到廣州市公安局值班室要求會見,該值班警察電話請示有關部門之後便要我到該局信訪室辦理。我到信訪室說明來意之後,該室值班人電話請示領導足足有1小時,...
8月11日余文生向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區政府、監察局、檢察院發出控告函,要求調查追究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對余文生虐待及變相酷刑的行為和責任。 控告函 控告人:余文生 被控告人: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 控告請求:依法調查追究被控告人對控告人虐待及變相酷刑的行為及責任 事實和理由: 2015年8月6日夜23點多,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八角派出所十餘人(其中兩人穿警服)撬鎖破門闖入余文生家中以尋釁滋事為由刑事拘傳了余文生,無任何法律文書的情況下搜查了余文生的家,並扣押了電腦等物品(已退回)。 余文生在被拘傳的24小時期間,始終戴著手銬(其中前10個小時是背銬),固定坐在鐵椅子上,...
昨晚收到兒子的短信:媽媽,何時來呢?我答應去接他,因為春富律師出事,就又被耽擱了。我的眼淚不爭氣的流出來。我一時還不能回這個短信,因為我解釋過太多次了。如果這個孩子的父親真的殺了人,販了毒,放了火,我可以坦然對兒子講,父親做錯了事,我們因為愛,和他一起站立。無論他怎樣,我們接納他。 現在的問題是,他的父親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賦予的律師閱卷權,他的父親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賦予人的在刑事偵查階段的不受刑訊逼供的權利,而被公安機關帶走,現在連涉嫌罪名都未告知的情況下,家人備受煎熬的情況下,我告訴兒子的卻是,不要以惡報惡,要以善勝惡。 難道不是嗎?和平終究會出來,不是嗎?春富終究也會出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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