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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80條規定於2013年8月8日將郭飛雄(本名“楊茂東”)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刑事拘留,羈押在天河區看守所。
文章認為中共政權資源已經枯竭,其崩潰是可等的,但公民社會是等不來的,必須從現在開始建設。許志永和40多位公民被刑拘標誌著一個拐點,公民團隊這一類組織化選擇,將改變中國。 文章界定“新公民運動”既是一場政治運動也是一場社會運動,不僅要終結獨裁專制、落實憲政體制,也要服務社會、培養公民意識。這場運動的起點是人,改變制度從改變自我開始;抗爭的基點是愛而非恨。這場運動是一個開放的平台,“公民守望工程”為每一個良心犯送飯。這場運動的目的是希望以最小的代價、最低的成本完成中國大陸的民主轉型。它呼籲新公民戰勝恐懼、身體力行。
許志永: 倡導大家做公民,堂堂正正做公民,踐行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履行公民責任;推動教育平權,隨遷子女就地高考;呼籲官員財產公示——在這荒誕的時代,這就是我的三大罪狀。 社會進步總得有人付出代價,我願意為自由、公義、愛的信仰承擔一切代價。無論這個社會怎麼樣潰敗、荒誕,這個國家需要一些勇敢的公民站出來,堅守信仰,把權利、責任和夢想當真。 我很驕傲地在我的姓名前面署上“公民”兩個字,希望大家也這樣,在自己的名字前署上“公民”兩個字。只要我們大家團結起來、共同努力,把公民的權利當真,把公民的身份當真,共同推動國家的民主、法治、公平、正義,我們一定能建設一個自由、公義、愛的美好的中國。
上海東八塊拆遷戶代表致函獲准開發該有爭議地段的漢斯公司,要求該公司促請上海市政府妥善安置該地段所剩十九戶受害居民、解凍被凍結的居民私有財產、立即釋放被二次勞教的魏勤女士;並要求漢斯公司履行原有合同對拆遷戶做出的承諾。
接受孫林采訪的四位老太太平均年齡72.5歲,在外交部門前靜坐已經40多天。她們要求信息公開、反映人權問題;她們認為中美人權對話對改善人權有好處,但不透明,無法了解。視頻結尾諷刺地用文革樣板戲英雄人物的唱腔唱出瞭如今底層百姓的“怨聲載道”和“等待時機到”的心情。
由“挪威森林李化平”發起的“公民守望工程” 倡導為每個被關押的良心犯建立救助小組,以改善其伙食、為家人和辯護律師提供經濟援助等。該“工程”自今年6月啟動以來,已經有多位各地公民伸出援手,“認領”被關押的良心犯難友。
艾博公益艾滋病法律網絡在給廣東省省長和教育廳廳長的公開信中,讚揚《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中刪除了“艾滋病不合格”的規定,呼籲廣東省教育廳在錄用教師進行體檢時,堅持零歧視原則,推動刪除或修改國務院《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造成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歧視的條款。
許志永在看守所, 2013年7月24日 消息來源告訴 中國人權 ,7月24日下午,律師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會見了被刑事拘留的公民運動活躍人士許志永。這位律師是許志永家屬在原先聘請的劉衛國律師遭當局騷擾後委託的。目前尚不知這位新聘律師的姓名。 這位律師與許志永會見了一個半小時​​。許志永是“新公民運動”的倡導人,7月16日被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刑拘,被關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 消息來源還提供了以下情況: 自7月16日被刑拘以來,許志永在看守所內受到了較為人道的對待,飲食尚可,休息有保障,與同屋其他十一名盜竊罪嫌疑人相處融洽; 24日的律師會見未受干預,可以與許志永進行正常交流; 許志永表示...
中國人權 根據消息來源和網絡報導證實,維權律師滕彪和維權人士胡佳7月25日晚被警方帶走,盤問後獲釋。
【劉衛國】許志永的辯護律師劉衛國7月24日發表8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其中7份給北京市公安局大興分局,1份給北京市大興財政局。他要求北京市公安局大興分局公開的信息包括2013年7月18日他及其他人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被抓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被抓人名單及關押場所、該局作出限制他人身自由決定的負責人姓名;設置北京第三看守所的法律依據、內部機構設置的審批程序和職責。要求北京市大興財政局公開的信息是北京第三看守所2001至2012年的財政預決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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