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收到兒子的短信:媽媽,何時來呢?我答應去接他,因為春富律師出事,就又被耽擱了。我的眼淚不爭氣的流出來。我一時還不能回這個短信,因為我解釋過太多次了。如果這個孩子的父親真的殺了人,販了毒,放了火,我可以坦然對兒子講,父親做錯了事,我們因為愛,和他一起站立。無論他怎樣,我們接納他。 現在的問題是,他的父親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賦予的律師閱卷權,他的父親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賦予人的在刑事偵查階段的不受刑訊逼供的權利,而被公安機關帶走,現在連涉嫌罪名都未告知的情況下,家人備受煎熬的情況下,我告訴兒子的卻是,不要以惡報惡,要以善勝惡。 難道不是嗎?和平終究會出來,不是嗎?春富終究也會出來,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