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木根被控“故意傷害罪”一案於2015年2月4日在蘇州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同日,其代理律師之一的王宇在其微博上發布了該案的“大事記”。“大事記”記述了該案的發生經過,律師介入的情況以及警方、檢察院、法院的諸多違法和不履行法定職責等行為。 范木根案大事記 2015年1月12日,蘇州市中級法院通知辯護人,范木根案定於2015年2月4、5、6日在蘇州市中級法院第二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 范木根案從案發至今已經一年多的時間,這期間,蘇州公民為了抵抗強權,不停的為這位抗暴英雄吶喊呼吁,其間見証了強權的無恥與暴力,見証了違法的征地和被征地農民的苦難。 2013年12月3日,蘇州慘案發生,而慘案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