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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制度

鮑朴(新世紀出版社) :關於記錄的保存,在大陸有一個對比鮮明的例子。我們在做一本關於毛澤東的大饑荒的書,一位香港學者去了大陸幾十個中央和省級的檔案館,在最貧窮的一些地區,他有本事找到小心翼翼保存下來的1960年的有關記錄。在甘肅,有一套設法保存下來的用數碼恢復的1960年的吃人記錄:誰吃了誰,怎麼吃的以及什麼時候吃的。我們的書裡有那個名冊。因此,在大陸不同的是,至少在過去一切都是相當精心保存的,我不知道現在怎樣,因為情況在變化中。他們只是要把它們保密而已,就是這樣。雖然沒有人可以獲取這些記錄,但它們是在那兒的。但現在,人們卻是通過手機打電話,以便不要留下任何的書面記錄。所以我想,...
我想說的主要有兩點,這是根據我自己在管理一個環境政策智庫和我在與大陸的決策者和政府官員——既有在北京中央當局的,也有地方當局的——一起工作中所學到的經驗來說的。
也許大家都讀過在危地馬拉發生的這個故事。在1996年結束的長達36年的內戰中,成千上萬危地馬拉人被國家秘密警察處決或失蹤。多年來,人權工作者一直試圖將那些應對暴行負責的人繩之以法,但他們沒有做到,因為沒有具體證據。2005年,在一家廢棄的工廠裡偶然發現了大量可以證明這些罪行的警方記錄和檔案。這家工廠過去實際上一直是秘密警察的彈藥庫。由於這一發現,後來才能對一些人實施逮捕,把一些兇手帶上法庭——其中一些人實際上已經被關進監獄。 這就是檔案的力量。如果沒有檔案,許多人權工作就無法開展。 我們所說的檔案,指的是由某機構或個人建立起來的、作為公務行為結果的那些記錄。重要的是,以此建立起來的檔案,...
劉慧卿(香港立法會和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我覺得我們有機會聚在一起進行交流非常重要和有益。
我將與大家分享一些看法,這些看法不是從對更大的政治角度或專門對人權問題進行分析得來的,而是根據嚴重的社會問題,來自於自己從政治上和經濟上觀察中國的方法。
我認為可以這樣說,法治或者對法治的渴望,是大陸和香港某種共同的東西。
艾未未妻子 路青 致函全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以其藝術家丈夫艾未未失蹤長達81天的切身經歷,要求全國人大審議《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時對其中的一些有關監視居住和拘留逮捕可以不通知家屬的特殊排除條款不予通過。她認為《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應限制公安機關執法的任意性,使公民在公權力面前得到法律的保護,真正實現憲法中所體現的基本人權。
【馮正虎】馮正虎撰文闡述公民訴權的重要性和爭取這一權利的迫切性。他編撰的《 我要立案——上海司法不作為案例彙編 》已經出了4集,彙集了190位訴訟當事人的430件案例,揭露了上海司法不作為的部分事實。中國的法律樣樣齊全,但公民的訴權卻沒有保障,現在一部分上海市民已「信法不信訪」,走進法院,要求立案,維護公民訴權,挽救垂死的法律,喚醒法官的良知,推動司法改革,建設法治國家。
眾所周知,中國政府的預算程序相當混亂。在中國,「預算」這一概念包括:正式合法的預算內資金、官方半合法的預算外資金和非正式的有時是非法的預算外外資金。因此,中國政府的預算是一個由多種來源、不同程度的合法性和正當性交融在一起的複雜混合體。 與中國政府的預算一樣,中國的法律也是五花八門,既有根據憲法制定的官方正式法律秩序,也有在正式法律陰影之下制定的半正式的法律外秩序——其是否符合法律與憲法均值得懷疑。此外,與法律秩序和法律外秩序並行的,人們還可以越來越明顯地看到一種非正式的、「法律外外秩序」正在應運而生。 法律秩序 這裡,法律界定為一種合乎憲法的法律制度。在這種制度裡,...
上海維權人士馮正虎致函人大代表和法律界人士,要求他們支持他於2010年8月3日發起的「我要立案」行動。馮正虎在信中重申了2011年1月上海召開第十三屆上海市人大四次會議期間189名上海市民向上海市人大提出建議書的內容,包括歸還公民訴權、保障法官獨立審判權、罷免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等。他呼籲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履行法律實施的監督責任,徹底消除上海司法不作為的惡習,樹立法律權威,保障公民訴權,維護法官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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